说到车辆统筹,一些车主可能并不陌生,但它和商业保险有啥区别,相信很多车主会纳闷,不都是保险吗?有区别吗?
区别大了!车辆统筹≠保险
车辆统筹和“集体互助金”的理念相似,是指通过向车主集资,要求车主缴纳一定的统筹费用,形成一定规模的统筹资金,用于为参与统筹的大型、重型货车等车辆提供保障,其本质属于交通运输行业内部的行业互助,而非保险。2012年国务院发布的《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中提出,鼓励运输企业采用交通安全统筹等形式,加强行业互助,提高企业抗风险能力。因其费用比正规商业保险低出许多,所以拥有较大的市场。
但近年来,有关机动车辆安全统筹的纠纷层出不穷,部分车主误以为其所购买的“车辆统筹单”就是商业车险,一旦事故发生后出单机构却拒赔,导致超出交强险限额的部分损失最终由车主买单。
典型案例 2022年10月,A物流公司申请参与B汽车服务公司机动车辆统筹,并签订《机动车辆统筹合同》,合同载明:统筹车辆为案涉货车,被统筹人为A物流公司,统筹金额分别为机动车损失统筹金额10万元、第三者统筹金额100万元、车上人员(司机)统筹金额10万元。 2023年1月,A物流公司驾驶员驾驶案涉货车发生事故,致案外人李某某受伤,经事故认定书认定,该驾驶员负事故全部责任,A物流公司依法向李某某支付赔偿款8万余元。但在此之后,B汽车服务公司拒绝赔付。随后,A物流公司向仙桃市人民院起诉,要求B汽车服务公司补偿其已支付的8万余元赔偿款。
仙桃市人民法院仙桃法庭法官夏芬告诉长江云新闻记者:“本案中,案涉统筹车辆在保险公司购买商业险需要花费2万余元,选择B汽车服务公司的车辆统筹花费仅1万五千元左右。车辆统筹机构没有专业监管机构与法律约束,所以车辆统筹运营并不透明,部分汽车服务公司在销售产品时,其业务流程出具的车辆统筹单,与商业保险单高度一致,并未明确告知车主统筹互助的性质,甚至故意模糊车辆统筹与保险的区别,导致车主不清楚二者的区别,直到发生事故后无法理赔,才发现自己购买的是‘高仿保险’。”
车辆统筹不理赔 如何维权?
统筹车辆发生事故后,如果不能参照保险法进行理赔,那么,车主应该如何维权呢?
仙桃市人民法院仙桃法庭法官夏芬告诉记者:“本案中,A物流公司向本院提交了《机动车辆统筹合同》交通事故认定书,以及对案外人进行赔偿的相关证据,本院依法对其要求B汽车服务公司补偿赔偿款8万余元的诉讼请求予以支持。”
专家表示,车辆统筹虽然不具有保险产品性质,不受《保险法》调整,但只要《机动车辆统筹合同》系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就合法有效,属于受《民法典》保护的合同。因此,发生事故后,在已经对第三人进行赔偿的情况下,可以以合同纠纷向法院起诉要求车辆统筹机构在统筹合同范围内进行赔付。
车辆统筹既非保险还有风险
2022年,中国保险行业协会曾发布风险提示,明确机动车辆统筹不是保险!
既然车辆统筹不同于保险产品,其潜在的风险有哪些,我们又该如何防范呢?
仙桃市人民法院仙桃法庭法官夏芬告诉记者:“为了防止保险落空、维权困难,广大车主应尽量选择在保险公司购买机动车辆保险,即使因各种客观原因购买了“车辆统筹单”,也应对统筹合同内容,特别是理赔情形、免责条款等进行仔细审核,避免造成损失。”
专家提醒,“车辆统筹”的出单方不是依法设立的保险公司,当公司出现撤销、破产等重大危机时,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得不到充分保障,而依法设立的保险公司必须缴纳保险保障基金,用于在保险公司被撤销、宣告破产以及保险业面临重大危机情形下,向保单持有人提供救济。因此,车辆统筹潜在风险,消费者合法权益缺乏有效保障,车主购买一定要慎重。另外,消费者一旦出现交通事故赔偿纠纷,只能通过诉讼途径解决,如果对方不能履行合同,可能无法得到赔偿。
所以,各位车主切勿贪图便宜“保险金”导致无法理赔,因小失大。
(长江云新闻记者 范莉 仙桃台 胡永祥 兰明赫 )
编辑:陆兴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