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广电讯(全媒体记者 刘嘉辉)燃气安全无小事。7月12日上午,茅箭区市场监管执法人员对辖区燃气灶具批发经营商户开展了专项检查行动。
7月12日上午9点,茅箭区市场监管执法人员来到位于车站路的鄂西北小商品批发市场,对该市场内的11家燃气灶具批发经营户进行检查,在一家名叫“十堰市堰泽厨卫电器”的店铺内,发现店内一台燃气燃烧器具没有熄火保护装置。
根据《湖北省燃气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的规定,商家禁止销售不具有安全保护装置的燃气燃烧器具。茅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介绍,燃气灶具从肉眼看,有打火装置和熄火保护装置,在燃气突然熄火的情况下,熄火保护装置可防止燃气继续泄漏。只有打火装置而没有熄火保护装置,使用起来很危险。
执法人员当场对该商户下达《十堰市茅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对不合格燃气灶具实施扣押行政强制措施。
在相临的一家门牌号为1F-0078的无名商铺内,执法人员对这里售卖的燃气灶具3C认证也进行了检查。
执法人员当即将该店内的同类型产品带回做进一步检测,根据检测结果进行处罚。
茅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陈材介绍,销售商家要把好进货渠道,严把进货关,做好进货台账,不允许销售不符合要求的产品,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购买燃气灶具时一定要购买合格产品,认清楚3C认证的标志,包括在日常使用中要注意用气安全,在购买时要选择有资质的正规厂家进行购买。
编辑:张红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