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6日,记者获悉,为切实保障工伤职工和工亡职工供养亲属的基本生活,市社会保险局对2023年度工伤保险定期待遇进行了全面调整。此次调整涉及全市一级至四级工伤职工、工亡职工供养亲属等共计602人,1至5月补发总金额78.46万元,目前待遇已全部发放到位。
据了解,工伤保险定期待遇包括一级至四级工伤职工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和工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此次调整对象为:2022年12月31日(含)前已符合领取伤残津贴、供养亲属抚恤金、生活护理费条件的工伤职工或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2022年12月31日(含)前按照工伤保险有关规定停止享受或停发伤残津贴、供养亲属抚恤金、生活护理费待遇的人员不参与对应待遇的调整。
据统计,本次全市调整伤残津贴待遇222人,一次性补发44.33万元;调整生活护理费待遇103人,一次性补发12.78万元;调整供养亲属抚恤金待遇277人,一次性补发21.35万元。(秦楚网 记者 吴忠斌 通讯员 王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