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关你家老人!十堰六部门联合出台

时间:2023-06-02 17:43 来源:十堰发布
  • 微信
  • QQ空间
  • 微博
  • QQ好友

日前,市民政局联合市发改委、市人社局市住建局、市卫健委、市医保局等单位出台《关于推进物业服务企业发展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的意见》切实推进我市物业服务企业发展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构建“物业+养老”融合服务模式

张湾区茅箭区每个街道至少打造1个示范点

《意见》指出:

2023年,各县市区(不含张湾区、茅箭区)结合红色物业建设,至少打造1个“物业+养老”服务示范点,张湾区、茅箭区每个街道至少打造1个示范点。

2025年,基本建立标准统一、模式多样、政策配套、布局规范、结构合理的多元化、多层次“物业+养老”服务网络。

《意见》要求:构建“物业+养老”融合服务模式。

深化小区党建+邻里中心建设,补充强化养老服务功能板块,组织社区工作者、党员、物业服务人员与老年人建立“一对一”“一对多”联系服务关系。

进一步布局完善5分钟、10分钟养老服务圈,支持物业服务企业自建养老服务设施,设置全托、日托、助餐、康复等功能用房,具备机构照护、日间照料、上门服务等综合服务功能,打造“物业+养老”服务跨界品牌。

支持小区加装电梯、楼道扶手

支持物业服务企业根据老年人生活需要,重点在单元门、坡道、电梯、扶手等公共区域进行无障碍设施改造,增设无障碍通道、加装电梯,提供地面防滑、加装扶手、消除地面高差等改造。

鼓励物业开办医务室、幸福食堂

鼓励物业服务企业开办社区医务室、护理站等医疗机构,招聘和培训专业人员,为老年人提供基本医护服务,支持将符合条件的医疗机构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鼓励物业服务企业因地制宜开办老年幸福食堂(助餐点)。鼓励开办社区课堂,开展老年人思想道德、科学文化、养生保健、心理健康、法律法规、家庭理财、闲暇生活、代际沟通、生命尊严等方面教育,加强对老年人及其家属营养和照护知识培训,搭建老年文化活动平台。

鼓励为高龄老人提供助餐代购服务

鼓励物业服务企业发挥常驻社区、贴近居民、响应快速的优势,充分发挥供需对接平台作用,重点为区域内高龄、空巢、独居、失能老年人,提供巡视探访、助洁、助餐、助行、助医、助急、家电维修、代买代购等居家养老服务。支持发展智慧养老业态。推广物联网和远程智能安防监控技术,实现24小时安全自动值守,提高突发事件应对能力,降低老年人意外风险。《意见》还要求提供多层次行业支持措施。同等享受运营扶持政策。

● 物业服务企业自建或托管运营的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同等享受社区日间照料中心运营补贴和以奖代补政策。

● 全托床位10张以上且在民政部门进行养老机构备案的,叠加享受养老机构建设和运营补贴。

● 开办幸福食堂,开展老年助餐服务的,同等享受幸福食堂建设和运营补贴。

● 此外,物业服务企业开展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或机构养老服务还可依规减免养老服务税费。

标题:
网址:
错误内容:
姓名:
电话:
 
新闻热线:
投稿邮箱:
网络新闻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