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入选!21省区市被列入全国内地居民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

时间:2023-05-18 22:44 来源:极目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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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国务院批复同意扩大内地居民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调整后,在北京、天津、河北、内蒙古、辽宁、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四川、陕西、宁夏等2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实施结婚登记和离婚登记“跨省通办”试点。

在试点地区,相应暂时调整实施《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第一款、第十条第一款的有关规定。调整后,双方均非本地户籍的婚姻登记当事人可以凭一方居住证和双方户口簿、身份证,在居住证发放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婚姻登记,或者自行选择在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办理婚姻登记。

极目新闻记者5月18日从湖北省民政厅了解到,在此之前,经湖北省人民政府同意,自2023年3月1日起,已在湖北省实行内地居民婚姻登记“全省通办”。

极目新闻记者 陈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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