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广电讯(全媒体记者 周贤林)优化营商环境,保护企业合法权利,4月20日,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组织干警,强制腾退一处8000多平方米仓库。
上午8点,100多名法院干警准时集结,来到镜潭路一处仓库,开展执行行动,执行干警现场宣读了强制清场令。
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一庭长王良友宣读强制清场令:本院于2023年3月16日发出清场公告,要求占有、使用位于十堰市镜潭路8124平方米的仓库内人员及单位迁出,但均未履行,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的规定,对上述仓库进行强制执行。
在公安部门配合下,法院干警对仓库内的全部租户进行清场。
据了解,2022年11月13日,市中院在执行一起租赁合同纠纷案中,对需要腾退的位于市镜潭路8124 平方米的仓库进行现场调查,发现厂房有六个租户占用,要求及时腾退。今年3月16日,市中院又张贴清场公告,要求租赁户限期腾退,但租赁户均未主动搬迁。通过今天强制腾退,有效的保护了企业的合法权益,得到了企业的赞誉。
编辑:陈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