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同志,我们是来投案自首的......”近日,十堰经开区公安分局刑侦大队通过释法说理,成功规劝2名涉诈嫌疑人主动投案自首。
今年1月,十堰经开区居民赵某报案称其遭遇网络诈骗损失5000元。十堰经开区公安分局局刑侦大队接办案件后,迅速核查资金去向。经核查,该笔资金全部转入嫌疑人杜某某名下的银行账户流转。经分析研判,20岁的杜某某系甘肃省武山县人,且常年在武山县内活动。
为加快办案进度,帮助受害人挽回损失,今年4月,刑侦大队通过分局“情指行”一体化作战中心向武山警方发送协查线索,在武山警方支持下,办案民警对杜某某及其朋友马某某(男,19岁)进行规劝。4月14日,杜某某两人主动到十堰投案自首。
投案后,两人如实供述了帮助他人“跑分”获利的违法犯罪行为。经了解,2023年1月,犯罪嫌疑人马某某在网上浏览“兼职”广告时,与“上家”取得联系。在对方的指使下,在明知“跑分”是违法犯罪行为的情况下,马某某为赚取佣金,沦为诈骗犯罪分子的帮凶,非法获利5000余元。
因银行账户转款限额,马某某收到的大额资金无法顺利流转。在犯罪分子的提议下,马某某找到自己的朋友杜某某参与“跑分”。杜某某听从安排,使用名下的银行卡多次将涉案资金转给“上家”,非法获利7000余元。
目前,马某某、杜某某因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深挖中。
警方提醒:
请广大市民警惕“跑分”陷阱,切勿因为眼前小利出租出售个人身份信息、银行卡等证件。一旦被不法分子用于诈骗、网络赌博或其他违法犯罪,不仅自己会成为犯罪“帮凶”,还将被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编辑:张红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