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广电讯(全媒体记者 刘嘉辉 通讯员 刘丽 祝烜)近日,十堰一名男子因在ATM机前意外拾得一张银行卡,并成功“顺”走3500元,给自己带来了“大麻烦”。
3月30日上午,十堰市公安局东岳分局南区派出所接到辖区居民李女士报警,称自己银行卡里莫名其妙少了3500元。
南区所接到报警后,迅速展开调查。经了解得知,李女士的父亲在24日曾受其委托,拿着李女士的银行卡到银行办过业务,走的时候将银行卡遗留在ATM机内,李女士怀疑卡里的钱是被后来的人取走了。
民警根据李女士的描述,通过对其银行卡交易明细进行比对,确认交易信息后,又对事发时间所属银行的ATM机内部及周围监控进行调阅,锁定了嫌疑人身份,又通过对嫌疑人的行动轨迹进行追踪,成功将嫌疑人余某抓获。
余某到案后,对自己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据其交代,当日其到该柜员机取款时,发现该取款机遗留的银行卡,且柜员机仍在操作界面,于是便见财起意,趁着四周无人,将卡内3500元余额取出,并将现金及该银行卡据为己有。
目前,李女士丢失的钱和银行卡已被追回,违法行为人余某的行为已构成信用卡诈骗,被公安机关处以行政拘留十二日的处罚。
民警提醒:捡到银行卡不是意外横财,应尽快联系失主归还,或就近交给银行网点工作人员或公安民警。广大群众要妥善保管好现金、银行卡及密码,一旦发现银行卡遗失,应立即挂失,避免财产损失。
编辑:张红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