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江口市检察院探索“1+2+3”工作模式 护航民营企业行稳致远

时间:2023-03-30 17:57 来源:十堰广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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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广电讯通讯员 高明敏近年来,丹江口市检察院立足检察职能,主动融入大局,结合丹江口市情和经济发展现状,牢固树立平等保护司法理念,积极探索“1+2+3”工作模式,确定了集保护、监督、咨询、服务、预防于一体的护航民营企业发展“护卫舰”工作法,推动辖区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树立“一个理念”,护航企业健康发展

牢固树立“服务企业就是服务大局”的理念。坚持“一家人”对待,形成检察服务自觉,把服务民营经济和中小微企业发展作为服务经济、服务大局的重中之重,坚持以法治为引领、以司法办案为中心、以平等保护为原则,找准履行职责与服务大局的结合点,为实现经济发展新常态和新旧动能转换重大战略工程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强化“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落实,2020年以来,涉营商环境案件不捕率66.7%,不诉率61.8%,对办案中发现的民营企业管理漏洞、经营不规范等问题,制发检察建议6份,坚决避免“办一个案子,倒一家企业”现象发生。该院在办理刘某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案时,综合考虑犯罪嫌疑人主观恶性、社会危害性以及保护民营企业的现实需要,结合疫情期间养殖业经营现状,及企业在鄂西北地区养殖业中的影响力,准确行使不起诉裁量权,向企业发出《检察建议书》并监督落实,督促企业积极整改,促进其合规守法经营,预防企业犯罪,努力实现司法办案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二、抓住“两个重点”,帮助企业纾困解难

抓住“一站式办理”重点。健全涉营商环境案件办理服务机制,在案件管理服务中心建立办理涉市场主体案件“绿色通道”,为涉营商环境案件贴好“标签”,建立案件“繁简分流”,对涉企案件实行专人负责、快速办理,努力做到“最多跑一次”“一次就办好”,最大限度减少涉案民营企业诉累。2020年以来,共标识涉营商案件204案件,涉营商事项207件。

抓住“精准对接需求”重点。建立班子成员“一对一联络、一对一服务”机制,定期走访重点民营企业,面对面问计、问需、问效,真正为民营企业办实事、解难题。由检察长带头,7名院班子成员担任民营企业服务专员,包保联系8家企业、1个亿元项目,开展“一月一走访”“菜单式”服务,问诊把脉民营企业生产经营痛点、难点、堵点,为民营企业解决法律问题。

三、完善“三项机制”,确保服务规范长效

制定专门服务细则。围绕丹江口市“经济倍增、奋进百强”工作目标,制定出台《丹江口市人民检察院服务优化营商环境承诺书》,细化8条具体措施,为企业量身定制“法治包”,助推民营经济“加速跑”。

健全内外部协作机制。联合市工商联印发《关于建立健全检察机关与工商联沟通联系机制的实施办法》,建立检企联络办公室,聚焦工作会商交流机制、联合开展专题调研、加强民主监督和工作衔接、促进信息互通共享和协作配合等多方面举措,明确16项工作措施,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让检企联系更直接、服务更便捷。

优化检企共建机制。常态化开展送法进企业、进厂区,“检察开放日”“公开听证”等活动,认真倾听民营企业诉求,面对面问计、问需、问效,为民营企业“订制”急需的“检察产品”。2020年以来,已先后80次为企业提供法律咨询服务,12次邀请40余名民营企业家代表走进检察机关畅谈意见建议,向300余人发放《企业防范经营法律风险十条建议》《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手册》等法治宣传资料。

编辑:李亚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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