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公安部交管局便民利企相关要求,切实减少前期疫情防控给群众办牌办证带来的影响,进一步保障广大机动车车主、驾驶人的合法权益,进一步为企业纾难解困,1月18日,湖北省公安交通管理局推出4项便民利企措施。
措施之一:
延长疫情期间车辆原号牌保留期限
对于截止日期在2022年10月1日至2023年3月31日期间,办理机动车转移、注销、变更迁出、变更换发车辆号牌业务需保留车辆原号牌的,原号牌保留期限统一延长至2023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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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四十四条规定:办理机动车变更登记、转让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后,原机动车所有人申请机动车登记时,可以向车辆管理所申请使用原机动车号牌号码。
申请使用原机动车号牌号码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在办理机动车迁出、共同所有人变更、转让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后两年内提出申请;
(二)机动车所有人拥有原机动车且使用原号牌号码一年以上;
(三)涉及原机动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
编辑:李晓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