划重点!今年十堰教育工作将这样干

时间:2023-02-23 21:04 来源:十堰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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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市教育局2023年工作要点》正式印发,一起来看详细内容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确保教育领域始终成为坚持党的领导的坚强阵地

1.坚持和加强党对教育的全面领导。将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切实做到学懂弄通做实。深入推进党的二十大精神进校园、进课堂、进头脑,用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生读本》。健全学习、研究、讲座、交流“四位一体”学习模式,扎实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推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充分发挥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和党委教育工委的职能作用,完善党对教育工作全面领导的体制机制。扎实推进基层党组织建设,增强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着力推动党建与事业发展深度融合。加强民办学校党建工作,确保民办学校按照党的教育方针办学立校、教书育人。积极推进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加强党对中小学校的全面领导。坚持党建带群建,扎实做好工会、共青团、少先队、关工委等工作,凝聚教育改革发展强大合力。

2.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聚焦“两个维护”强化政治监督,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压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坚持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不动摇,切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开展廉政主题教育活动,加大违规违纪典型案例通报曝光力度,发挥警示震慑作用。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违规吃喝问题专项整治精神,持之以恒纠治“四风”,严肃查处履责不力和违纪违规行为,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完善审计整改长效机制,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巩固深化省委巡视整改,强化结果运用。深入推进清廉机关、清廉学校建设,优化政治生态和育人环境。

3.切实维护教育系统安全稳定。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强化网络意识形态领域风险分析研判、引导处置。进一步压实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大力构建安全工作“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管理机制。建好用好中小学幼儿园“七防工程”,巩固“四个100%”建设成果,持续提升校园安全治理水平。加大安全宣传教育力度,强化日常校园安全、反诈防骗、预防校园欺凌、防溺水、扫黑除恶、扫黄打非、意识形态、防间保密等安全领域的日常宣传教育,提高学生安全知识水平和应急避险能力。开展学校周边环境综合治理“百日行动”,扎实做好校园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深入推进依法治教、依法治校,扎实开展“八五”普法工作,加强青少年法治宣传工作。

4.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认真落实“乙类乙管”下疫情防控各项措施,围绕“保健康、防重症”,最大程度保障师生健康。认真落实《学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防控工作方案》及操作指南,加强学校卫生室(保健室)建设,提高学校卫生人员专业能力和水平,强化学校防疫物资和医疗用品保障。加强疫情防控知识普及宣传,结合防控形势及时开展工作提示和检查,教育引导师生养成良好卫生习惯。

5.着力提升作风效能。加强教育系统干部能力作风建设,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补短板、强弱项,推进教育公平,提升教育质量,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接受优质教育的新期待,提升人民群众的教育获得感。着力激发干部教师队伍活力,强化正面宣传引导,加大考核问责力度,促使干部教师思想作风明显提高、工作作风明显转变、服务水平明显提高。强化服务基层服务师生意识,认真落实各项减负规定,切实减轻基层和教师工作负担。

二、着力推进各类教育高质量发展,加快构建优质均衡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

6.提高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水平。推动实施“十四五”学前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加快研究制定市级实施方案,督促指导各地制定县(市、区)级落实计划。着力提升学前教育“两个占比”,持续推进“万个公办幼儿园学位扩充”实事项目,严格落实《十堰市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管理办法》,通过新建、改扩建、民办转公办、小区配套幼儿园移交等方式,增加公办幼儿园学位。贯彻落实《幼儿园保育教育质量评估指南》,进一步规范办园行为,树立科学保教理念,推进幼小科学衔接,全面提高幼儿园保教水平。开展2023年市级示范幼儿园评估、游戏活动优秀案例推荐、学前教育宣传月等活动,指导各地做好幼儿园年检、普惠性幼儿园认定、学前教育数据统计等工作。

7.深入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大力推进义务教育城乡一体化发展,开展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市、区)创建,完善优质均衡发展推进机制和督导评估机制。持续深入推进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工作,按照“实用、够用、安全、节俭”的要求,优先规划、持续改善影响正常教育教学和生活的基本办学条件,切实加强未达标学校建设。进一步化解义务教育“大班额”,争取到2023年底基本消除义务教育“大班额”。加快推进全市教联体建设,推动建立专家指导团队,加强常态化视导诊断,提升区域整体教育质量。加强教学综合视导,进一步规范学校课程设置,规范教学常规管理,改进教学方式和学习方式,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

8.促进普通高中多样特色发展。推进实施“双高计划”(原一本“高原”计划和清北“高峰”计划),确保本科率稳中有升,一本率持续提高,清北取得新突破。实施县域普通高中发展提升计划,支持各地改造一批薄弱普通高中,扩大优质普通高中资源,消除普通高中大校额大班额。支持各地普通高中结合本校特色创建科技高中、人文高中、体育高中、艺术高中等特色多样学校,着力构建区域领先、全省一流的普通高中教育新格局。推动落实普通高中“公民同招”和属地招生,严格执行国家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

9.持续提升职业教育发展水平。认真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大力营造职业教育发展良好社会氛围。加快中职学校资源统筹和整合,积极推进汉江技师学院建设。持续推动中职“双优计划”建设,深化“三教”改革,不断完善各类赛事办赛机制和激励机制,发挥以赛促教促学的引领作用,不断提高专业建设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加强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建设区域(行业)产教联合体和开放型区域产教融合实践中心,服务学生全面发展,服务地方政府经济社会发展,培养一批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能工巧匠、大国工匠。

10.大力推进特殊教育拓展融合发展。持续提高残疾儿童义务教育普及水平,坚持应随尽随、应融尽融、送教上门,推动特殊教育向学前、高中阶段“两头延伸”,加快健全特殊教育体系。推进融合教育,推动普通教育、职业教育、医疗康复、信息技术与特殊教育进一步深度融合,全面提高特殊教育质量。不断改善特殊教育办学条件,加强特殊教育学校标准化、校园无障碍环境、特殊教育资源中心和普通学校特殊教育资源班建设。完善特殊教育经费投入机制,不断提高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生均公用经费补助标准。加强特殊教育教师队伍建设,执行特殊教育学校编制标准,保障特殊教育教学需要。

11.引导规范民办教育健康发展。加快优化义务教育结构,确保义务教育学位主要由公办学校和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提供。加强民办学校办学行为监督,强化招生入学行为和学籍管理,严格落实义务教育招生工作“三个严禁”“五个不得”要求。规范学籍管理,研制加强对民办学校全方位督导的指导文件,引导民办教育有序健康高质量发展。

三、加快完善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的育人体系,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全面发展

12.加强德育和大思政课引领。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新时代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推进“三全育人”“五个思政”综合改革,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广泛开展学生读书活动,引导学生爱读书、读好书、善读书。落实“一校一案”和“一校一品”,精心打造特色德育品牌。持续开展“爱国主义教育”“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等系列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统筹做好毒品预防、环境保护、科普、法治教育等专题教育,增强德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将生态文明教育融入育人全过程,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创建一批绿色学校,助力十堰建设“绿色低碳发展先行示范区”。

13.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树立“健康第一”理念,深化体教融合,严格执行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开齐开足体育课,帮助学生掌握1至2项终身受益的运动技能。发挥体育传统项目学校引领作用,形成“一校一品”“一校多品”特色格局。加强和改进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落实好《加强中小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工作措施(二十条)》。严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发生率,认真落实《十堰市儿童青少年近视综合防控实施方案》。加强和改进学校美育,加强美育课程体系和评价体系建设,持续做好“戏曲进校园”、中小学生艺术节展演等活动,引导每位学生养成1—2项艺术爱好和特长。创新落实劳动教育,深入贯彻落实省政府《全面加强新时代大中小学劳动教育若干措施》,积极探索具有十堰特色的劳动教育模式,打造有地域特色的劳动教育。

14.推进家校社协同育人。健全学校家庭社会常态化联动合作机制,强化家庭教育指导,推进家长学校和家长委员会建设。落实《十堰市加强家庭教育指导措施(二十条)》,用好《十堰市家庭教育知识百问》《十堰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知识问答》,提高家庭教育质量。落实全省党员教师家校协同行动要求,做好走访、回访学生家庭工作,强化家校共育合力。充分利用社会资源积极推进中小学研学旅行工作,做好研学旅行基地评估、认定工作。

15.不断优化教育科研工作。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基础教育教研工作的意见》和《湖北省教育厅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基础教育教研工作的实施意见》,健全教育科研工作协同发展机制,发挥市、县市区、学校“三级”科研作用,构建全面覆盖、上下联动、横纵贯通、分工明确、优势互补的教育科研机构体系,统筹做好教研方式创新、全面育人研究、教学视导、考试评价、综合评价等各项工作,努力提高教科研工作实效。

四、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持续为教育发展注入强大动力

16.扎实推进“双减”工作。加强学科类隐形变异培训防范治理,规范非学科类校外培训,巩固深化治理成果。加强教育行政执法,推进校外培训综合治理工作,联合相关部门扎实开展专项治理。推动各地各校建立完善作业管理办法,鼓励布置分层、弹性、个性化作业。不断丰富课后服务内容,拓宽服务渠道,加强动态监控,全面提升课后服务质量,满足学生多样化学习需求。

17.系统推进教育评价改革。组织实施好《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整体方案》。强化教育评价引领,认真落实国家《幼儿园保育教育质量评估指南》《义务教育质量评价指南》《普通高中学校办学质量评价指南》《特殊教育办学质量评价指南》,积极构建以发展素质教育为导向的基础教育科学评价体系。积极稳妥推动中考改革。深化高考综合改革和高中课程改革,指导学校完善学生生涯规划教育和选科指导机制。

18.提升教育信息化水平。积极发展“互联网+教育”,加快推进教育数字转型和智能升级,依托电子政务外网建设十堰教育专网,将全市所有学校(幼儿园、教学点)纳入教育专网。组织各地各学校开展信息技术课题研究、教育信息化实践探索和教学模式与方法创新,继续深入推进“三个课堂”建设。做好国家中小学智慧教育平台教师、学生注册和试点工作,加大使用推广力度,进一步做好优质数字资源研发和覆盖工作。组织开展师生信息素养提升和竞赛活动。

五、把教师作为教育发展的第一资源,打造高素质教师队伍

19.持续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把提高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摆在首要位置,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贯穿到教书育人全过程,突出全方位全过程师德养成。严格落实教育部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加大师德失范行为查处力度,加大通报力度,严格落实师德“一票否决”。深入开展以“治理教师有偿补课”为重点的“规范教师从教行为”专项治理活动。加强正向引导,评选表彰十堰市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350人,评选表彰十堰师德先进个人100人、十堰优秀班主任100名。

20.全面提升教师队伍素质水平。着力优化教师队伍结构,完善持续稳定的教师补充机制,认真做好教师招录工作。全面深化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推动优秀干部教师交流工作,并注重向乡村、薄弱学校流动。认真组织实施“国培”“省培”项目,持续推进乡村教师“百人计划”。切实保障中小学教师待遇,落实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保障制度。深化教师职称改革,开展2023年十堰市中小学教师高级职称评审和乡村教师中高级职称定向评审工作。加强名师、名校长培育培养,扎实开展十堰名师、名校长评选工作,做好名师工作室、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周期考核工作。开展教师减负工作专项督查。

21.扎实做好教育人才工作。围绕落实“楚才卡”“武当人才卡”等人才工作政策,不断改进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园)服务工作。持续推进大学生留(回)堰计划,加大就业指导力度,多途径、多渠道宣传我市人才政策,进一步推进就业创业孵化基地建设,为全市大中专学生提供更实用的创业创新基地。落实全省援疆工作要求,选优配强援疆干部人才,做好新一批援疆干部人才轮换工作。

六、着力夯实发展基础,不断提高教育事业保障能力和水平

22.完善教育经费投入保障机制。加大教育投入力度,督促各地全面落实教育投入责任,完善财政教育投入机制,健全各级各类教育生均拨款制度,多渠道增加教育投入,落实教育投入“两个只增不减”法定要求。巩固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成果。加强教育项目建设,做到项目手续完备、资金使用规范、工程进度合理,确保2023年完成2.7万个学位扩充目标。做好市直教育系统各单位财务检查工作。

23.提升教育督导工作质量。围绕中央重大教育决策部署和省、市工作要求,健全督政机制,开展专项督导。做好迎接省对市、开展市对县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工作。扎实做好督学换届工作,加强教育督导专家库建设。指导各地开展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市、区)和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市、区)创建工作。持续开展“大班额”化解、“双减”和“能力作风建设”等工作督导,有效推动教育热点难点问题解决,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24.持续推进乡村振兴教育相关工作。巩固义务教育有保障成果,推动控辍保学动态清零向常态清零转变。全面落实全学段的学生资助政策,保障各学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规定享受资助。继续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提高学校食堂供餐比例和供餐能力,持续改善农村学生营养健康状况。督促学校加强食堂、宿舍等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大力推进“互联网+明厨亮灶”建设,各县市区覆盖面达到90%以上。继续做好留守儿童关爱、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就学、驻村帮扶等工作。

25.营造良好教育发展氛围。做好教育宣传工作,依托教育局官网官微、各县市区和学校教育媒体,推动教育融媒体矩阵建设,推动建立教育宣传集群。加强与各级媒体合作,展示教育良好形象。畅通信访诉求表达渠道,扎实做好教育信访工作,回应群众关切,努力营造有利于促进教育事业发展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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