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求职者,年后迎来求职高峰,这些“坑”要警惕!

时间:2023-02-10 15:48 来源:秦楚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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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过后,很多人踏上了求职之路,殊不知,求职路上也有很多“坑”。为此,记者梳理了劳动监察部门2022年办理的典型求职“陷阱”案例,提醒广大求职者在求职过程中一定要提高警惕,避免“踩坑”。

入职缴纳押金

离职时要求退款遭拒绝

2022年春节过后,20多岁的小张进入我市一家培训机构工作,并签订了三年的劳动合同。入职时,培训机构告诉小张,为了约束和方便管理,必须要缴纳2000元的工作服押金以及1000元的培训保障金。虽然内心不情愿交这笔钱,但听到培训机构说押金会在离职时退还,小张还是缴纳了。

半年后,小张发现这份工作与他的职业规划并不相符。去年12月,小张向所在培训机构提出离职申请,并要求培训机构退还缴纳的3000元押金,但遭到对方拒绝。索要押金无果之下,小张向茅箭区劳动保障监察局举报。

面对执法人员的调查,用人单位称由于小张没有按照劳动合同干满三年,违反了合同约定,所以押金不退。最终,在茅箭区劳动保障监察局的依法责令下,用人单位退还了小张缴纳的押金。

十堰市劳动保障监察局工作人员介绍,用人单位以各种理由收取劳动者押金的行为都是违法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九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十堰市劳动保障监察局提醒:劳动者如遇到用人单位有收取押金或证件的行为,有权拒绝,且可直接向劳动保障监察部门举报。

未签订劳动合同

解决劳动纠纷无依据

赵师傅从事厨师工作多年,2022年春节后,他应聘到城区一家餐厅工作。入职时,餐厅要与赵师傅签订劳动合同,但赵师傅觉得签订劳动合同后离职比较麻烦,便没有签订。

工作6个月后,赵师傅认为餐厅生意一般,便提出了辞职,同时要求餐厅支付剩余20多天的工资。对于赵师傅的要求,餐厅老板当即拒绝。讨要工资无果,赵师傅向茅箭区劳动保障监察局投诉。

茅箭区劳动保障监察局调查获悉,餐厅老板拒绝发放赵师傅工资的理由是:“员工离职需提前一个月提出申请,而赵师傅没有提前申请,他突然离职给餐厅带来了损失。”对于餐厅的说法,赵师傅不认可:“我和餐厅都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也就是说没有成立劳动关系,我随时可以离职。”双方各执一词,但都没有依据,好在经过茅箭区劳动保障监察局的调解,餐厅老板最终支付了拖欠赵师傅的工资。

十堰市劳动保障监察局工作人员介绍,根据《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的法定义务。如果要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即可。劳动者也可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十堰市劳动保障监察局提醒:签订劳动合同对劳资双方都是有利的。企业招用劳动者时,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如劳动者拒绝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在一个月内书面通知其解除劳动关系。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将有可能承担支付劳动者双倍工资的法律责任。应聘者入职后,也应及时主动要求签订劳动合同,当权益受到侵害时,才可以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网上应聘皮包公司

工资没拿到老板玩失踪

去年6月,小陈从武汉一高校毕业,由于没有相应的工作经验,在求职过程中四处碰壁。一次偶然的机会,网上一家中介公司称可以介绍他进入电商公司从事售后工作。

急于找工作的小陈在向该中介缴纳了100元的中介费后,与电商公司的老板李某取得了联系。在电话中简单沟通后,小陈觉得这个工作时间自由,可在家办公,月薪虽然只有2000元,但还有提成,当即表示同意。

上班首日,小陈在李某的指示下,购买了电商平台一件价值138元的衣服,随后小陈便收到了李某私人账户转来的158元。短短几分钟就赚了20元钱,这让小陈非常高兴。

随后一个月的时间,小陈共拿到了1220元的提成,可到了约定发放工资的时间,工资却迟迟没有到账。他随即与李某联系,但是电话无人接听,微信也无人回应。发现情况不对后,小陈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求助。

执法人员根据小陈提供的经营地址前往核实,但当执法人员到达经营地址时却发现,这里并无办公场所和设备。执法人员多次与该公司负责人联系,但均没有联系上。由于小陈没有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也未核实该公司注册信息和经营地址,导致劳动监察部门工作无法开展,小陈的工资也没拿回来。

十堰市劳动保障监察局工作人员介绍,《劳动合同法》第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

十堰市劳动保障监察局提醒:广大劳动者在求职时,一定要通过正规渠道求职。在选择用人单位时,一定要核实用人单位有没有从事合法生产经营活动的营业执照,尤其是一些新就业形态行业,要看是否具备用工主体资格和相对固定的经营场所,同时一定要弄清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联系方式等,只有这样在发生纠纷时才能确保权益不受损害。

<<<小贴士

求职时这些事项要注意

十堰市劳动保障监察局工作人员介绍,除了以上需要注意的事项外,求职者在求职时还有许多需要注意的地方:

一、求职时要从一些正规的招聘网站或者人才招聘市场了解招聘信息,不要被一些所谓的骗子或者是不法招聘机构所蒙骗,一定要抱存着防范的心理,千万不要求职心切而乱入职场。

二、在现如今的网络时代,还有很多不法的招聘机构借着网络平台套取求职者的个人信息,在选择求职的时候,一定要妥善保护好个人信息,千万不要被一些有心人士所利用。

三、求职者在准备加入某工作单位的时候,一定要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同时也要了解到合同里面所包含的一些具体事项,比如工作时间、工作内容、劳动报酬,甚至包括社保福利等。

四、劳动合同签订后,双方各执一份,且妥善保管,这是合法权益被侵害或发生劳动争议时的重要证据。同时,在工作当中要遵守公司的纪律、考核等规章制度,当自身的权益受到侵犯和发生劳动纠纷时,及时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请求劳动仲裁部门仲裁。

(秦楚网记者 徐国文 通讯员 杜星辰 董倩倩

编辑:姜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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