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升城市文明交通形象,十堰交警以“倡导文明出行、摒弃交通陋习”为目的,对不文明交通行为进行曝光,引导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共建平安、畅通、文明十堰。
一起来看看,哪些不文明交通行为被曝光。
不文明交通行为——乱停车
不文明交通行为——不礼让斑马线
针对机动车行经斑马线不礼让行人违法行为,交管局持续开展“敲门行动”,快看又有谁被“敲门”。
鄂C5A9S6
2月7日9时12分,驾驶人冯某雷驾驶鄂C5A9S6小型车,在东岳路国安局路段斑马线未礼让行人,被二大队交警现场查获并依法予以处罚。当日,民警对其开展“敲门行动”,驾驶人现场签订《践行“文明交通”承诺书》,并上路开展文明交通劝导。
鄂CFV979
2月7日9时15分,驾驶人黄某驾驶鄂CFV979小型车,在东岳路国安局路段斑马线未礼让行人,被二大队交警现场查获并依法予以处罚。当日,民警对其开展“敲门行动”,驾驶人现场签订《践行“文明交通”承诺书》,并上路开展文明交通劝导。
鄂CD25795
2月7日9时33分,驾驶人勾某驾驶鄂CD25795小型车,在车西路20厂路段斑马线未礼让行人,被四大队交警现场查获并依法予以处罚。当日,民警对其开展“敲门行动”,驾驶人现场签订《践行“文明交通”承诺书》。
鄂C968Q8
2月7日9时46分,驾驶人郝某驾驶鄂C968Q8小型车,在车西路20厂路段斑马线未礼让行人,被四大队交警现场查获并依法予以处罚。当日,民警对其开展“敲门行动”,驾驶人现场签订《践行“文明交通”承诺书》。
鄂C7809H
2月7日上午9时47分,驾驶人杨某驾驶鄂C7809H小型车,在东岳路斑马线未礼让行人,被机动大队民警现场查获并依法予以处罚。当日,民警对其开展“敲门行动”,驾驶人现场签订《践行“文明交通”承诺书》,并上路开展文明交通劝导。
鄂FUP812
2月7日上午9时59分,驾驶人李某堂驾驶鄂FUP812小型车,在东岳路斑马线未礼让行人,被机动大队民警现场查获并依法予以处罚。当日,民警对其开展“敲门行动”,驾驶人现场签订《践行“文明交通”承诺书》,并上路开展文明交通劝导。
编辑:姜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