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广电讯(全媒体记者 房华 通讯员 徐明国 施政康)银行卡,对于每位公民而言都是非常私密的东西,然而,面对高额回报的诱惑时,难免有人会铤而走险,将自己的银行卡账户“借”给他人,并帮其支取转账,殊不知,这样的行为已经触碰了法律的红线。
2023年2月2日,十堰张湾警方汉江路派出所就抓获了一名将自己的银行卡账户“借”给他人的网上逃犯,将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的违法犯罪嫌疑人周某成功抓获,并将其移交给河南警方处理。
2022年3月4日,河南内乡居民薛某在县医院照顾病号期间通过手机软件“创逸”APP进行刷单被诈骗4.7万元。
薛某报案后,经河南警方立案侦查,发现周某名下的个人账户有转账薛某被骗资金的行为。经河南警方继续深入研判和侦查,发现该案还涉及同伙王某、杨某、朱某等人,并将其同伙全部抓获归案。
当警方传唤周某到案配合调查时,周某以各种理由拒不到案。2023年2月1日,周某因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被河南警方列为网上逃犯。当日下午,十堰张湾警方汉江路派出所民警在工作中,发现周某近期在十堰茅箭区一带活动,后立即对周某开展摸排并最终锁定其出行轨迹,并于2月2日在茅箭区某地将周某成功抓获。
经调查,2022年3月份,周某为谋取利益,在犯罪嫌疑人朱某的介绍下,伙同朱某专程从十堰乘火车到达襄阳,在一小饭馆与上家见面。
在明知提供银行卡是给上家用于转账洗钱、隐瞒网络赌博犯罪所得、实施诈骗等违法犯罪行为的情况下,犯罪嫌疑人周某仍将其名下中国银行、兴业银行、工商银行银行卡以及密码提供给上家王某,并为其洗钱等违法活动提供人脸识别验证等帮助。
直至2022年4月初,犯罪分子王某、杨某、朱某等人利用周某提供的银行卡,先后用于洗钱犯罪、转移资金共计102万余元。
目前,网上逃犯周某被已移交至河南警方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