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分29377人!湖北省纪委监委通报2022年全省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检查审查调查情况

时间:2023-02-03 14:28 来源:极目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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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湖北省纪委监委通报2022年全省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检查审查调查情况。

2022年,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处置问题线索96754件、立案29242件、处分29377人,依法留置692人,移送检察机关976人。全省查处管党治党失职失责问题1136个,问责党组织28个、党员领导干部1479人。查处破坏营商环境问题7524个,通报曝光典型案例578起1474人。查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1649个,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977人。查处享乐主义、奢靡之风问题3718个,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534人。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发出纪检监察建议书17919份。全省接收检举控告类信访举报数同比下降31.4%。

全省纪检监察机关运用“四种形态”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108227人次,增长12.7%。其中,运用第一种形态批评教育帮助78057人次,占总人次的72.1%;运用第二种形态处理24270人次,占总人次的22.4%;运用第三种形态处理3045人次,占总人次的2.8%;运用第四种形态处理2855人次,占总人次的2.6%。第一、二种形态占比达94.5%。

全省纪检监察机关运用“四种形态”占比图

持续深化政治监督,推动“两个维护”见行见效

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到哪里,政治监督就跟进到哪里。

2022年,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始终把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政治监督的重中之重,更加主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切实找准服务保障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的切入点着力点,以有力政治监督保障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在湖北落地见效。

政治监督是具体的、实践的。开展政治监督,必须在日常工作中找到落实落细的有效载体和抓手。

省纪委监委制定监督推动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的通知,建立监督清单,按季调度督导,及时发现和纠正政治偏差,推动落实落地。

围绕“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重要要求,扎实开展稳增长、优化营商环境、疫情防控、安全生产等专项监督,开展地方政府债务领域和国有融资平台腐败问题专项治理,开展粮食购销和开发区建设腐败问题集中整治,以严明纪律营造“三个环境”。

围绕落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部署,制定实施服务保障湖北建设全国构建新发展格局先行区的意见,督促压实责任、细化措施、抓好实施。

立足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推动净化政治生态,省纪委监委协助省委制定《湖北省政治生态分析研判办法(试行)》,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深入开展政治生态分析研判。

全省政治生态持续好转。2022年,全省接收反映违反政治纪律行为的信访举报数下降15.1%。

以零容忍态度反腐惩恶,不断增强群众获得感

“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处置问题线索96754件、立案29242件、处分29377人,依法留置692人,移送检察机关976人……”

“全省有2563人向纪检监察机关主动投案,13093人向纪检监察机关主动交代问题。”

坚持严的基调不动摇,坚决打好反腐败斗争攻坚战持久战。全省纪检监察机关的鲜明立场、坚定决心和工作韧劲在“年报”一组组数据中充分彰显。

有腐必反、有案必查,坚决清存量、遏增量。省纪委监委严肃查处省政府国资委原党委书记傅立民,省供销社原党组书记、主任赵东风等严重违纪违法案件,形成有力震慑。

聚焦重点领域,深挖彻查国企、金融、政法等重点领域腐败,湖北长江出版传媒集团原党委书记、董事长陈义国,湖北银行原党委书记、董事长陈大林等一批“蛀虫”被清除。

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是我们党惩治腐败的鲜明态度。2022年,全省立案审查调查行贿人员364人,移送检察机关165人,进一步优化了营商环境。

持续开展“天网行动”,推进职务犯罪国际追逃追赃专项行动和防逃工作,加大跨境腐败治理力度,2022年追回外逃人员16人。

民之所忧、剑之所向。2022年,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深入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健全“群众点题”监督机制,督促开展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突出问题和不合理医疗检查、中小学校食堂服务保障学生不到位等“1+5”专项整治,群众在反腐“拍蝇”中的获得感不断增强。全省推动整改问题22536个,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465人。

数据显示,全省纪检监察机关深化运用“四种形态”,运用第一、二种形态处理人数持续增长,占比达94.5%。这充分反映出,全省纪检监察机关更加注重抓早抓小、防微杜渐,进一步实现由“惩治极少数”向“管住大多数”转变。

深入纠“四风”树新风,推动党风政风持续向好

作风建设具有顽固性、反复性,必须全面从严、一严到底。

“2022年,全省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5367起,给予党纪政务处分5511人。”

数据是有力的印证。2022年,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风腐一体纠治,坚持纠“四风”树新风,对查处的问题一季度一通报,持续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

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是阻碍政令畅通、严重困扰基层的突出问题。省纪委监委协助省委制定《湖北省2022年持续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工作实施方案》,持续深入开展为基层减负工作。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决纠治执行党中央决策部署只表态、不落实,打折扣、搞变通等问题,以及服务企业和群众中的不作为、乱作为、不负责等问题。全年查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1649个,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977人。

对享乐主义、奢靡之风露头就打、常抓不懈。2022年,全省纪检监察机关深入整治“酒杯中的奢靡之风”,组织开展违规收送礼品礼金和名贵特产、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违规吃喝等专项检查。查处享乐主义、奢靡之风问题3718个,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534人。

全省纪检监察机关精准把握政策策略,既坚持原则、严格执纪执法,又区别情况、分类处理,努力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有机统一。省纪委监委协助省委制定《湖北省容错纠错工作办法(试行)》,发布指导性案例,出台《关于推进严肃精准问责的指导意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开展打击诬告陷害专项行动,全省澄清正名10935人次,教育回访受处理处分干部16802人次。

加强“下基层察民情解民忧暖民心”实践活动、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作风监督,全省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27人。

围绕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省纪委监委协助省委纵深推进清廉湖北建设,全面推进省市县三级清廉机关、企业、学校、医院、村居、家庭建设,以点带面推动相关行业领域查改问题、完善制度、推进治理、净化生态。深化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全省线上展播廉洁文化作品2.5万个,开展廉洁文化演出1900余场,让清廉有为、担当实干之风劲吹荆楚大地。

健全完善监督体系 制度优势不断转化为治理效能

着眼于健全党统一领导、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大力促进各类监督力量整合、工作融合,强化对权力监督的全覆盖、有效性,释放监督效能,提升监督质效。

深化政治巡视巡察,保持利剑震慑常在。协助省委制定《湖北省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办法》,推动巡视监督、整改、治理有机贯通。对114个地方和单位开展巡视“回头看”,对17个市州、11个省直单位开展十二届省委首轮专项巡视,对33个脱贫县(市、区)开展十二届省委第二轮巡视。

深化派驻机构改革,以贯彻落实《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工作规则》为契机,完善派驻监督体制机制,实现省监委对48所省属高校派驻监察专员全覆盖,指导已改革重组的10家省属企业同步健全纪检监察机构。

增强监督合力,出台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视监督统筹衔接办法,完善反腐败协调小组工作机制,健全纪检监察监督与审计监督、统计监督、信访监督等协作配合机制,完善与在鄂中央国家机关单位、央企纪检监察机构协作配合制度,织密贯通监督网。

高质量的监督离不开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围绕监督检查、审查调查、案件监督管理等工作,省纪委监委制定、修订执纪执法制度规范27项,制度体系更加健全。

坚持严厉惩治、规范权力、教育引导紧密结合、协调联动,省纪委监委健全以案促改促治机制,规范纪检监察建议工作,对重点个案“一案一督改”,深化“类案系统改”。集中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加强党规党纪教育和警示教育,突出年轻干部教育管理监督,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

过去一年,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发出纪检监察建议书17919份,开展纪法知识宣讲1.1万场次、警示教育1.9万场,200多万人受教育。

反腐败斗争一刻不能停,必须永远吹冲锋号。面对新征程上的新挑战新考验,全省纪检监察机关要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引,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发扬彻底的自我革命精神,认真落实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重要要求,坚持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不动摇,提高一体推进“三不腐”能力和水平,以高质量纪检监察工作,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战略部署、推进先行区建设提供坚强保障。

(图片来源:湖北省纪委监委网站)

极目新闻记者 庞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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