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四部门联合发文推进“垃圾革命”,附垃圾分类操作指南

时间:2023-02-03 11:53 来源:十堰广电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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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助力全国文明典范城市创建,落实全市加强能力作风建设动员大会要求,2月1日,市委文明办、市创文办、市城管执法委、市住建局联合下发《关于学习郧西县沙沟村经验推动城乡“垃圾革命”活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全面推广郧西县沙沟村垃圾分类经验,推动城乡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和分类治理,切实改善人居环境,为加快建设绿色低碳发展示范区贡献力量。

《通知》明确六项重要任务:

一是宣传发动,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作用,强化垃圾减量分类公益宣传、舆论引导和监督,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垃圾减量分类的浓厚氛围。

二是源头减量,开展农副产品、外卖、快递等过度包装专项治理,大力推行净菜上市、洁净农副产品进城。鼓励居民减少一次性用品使用,倡导绿色低碳消费和“光盘行动”。

三是设施配套,加大垃圾分类设施建设投入,完善垃圾中转站布局,确保垃圾分类收集、清运、处理各环节设施设备全面到位。

四是分类投放,在城市采用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其它垃圾“四分法”,在小区、商业街等区域规范设置分类收集容器,严格落实分类投放管理。

五是收运处理,推进城市垃圾收集、运输常态化规范化,实行农村生活垃圾户分类、组保洁、村收集、乡(镇)转运、县(市、区)处置模式,实现可回收物资源化利用、其他垃圾无害化处理。

六是常态管理,健全人民群众全过程参与垃圾分类的工作机制,建立规模适当、相对稳定的城乡垃圾分类工作培训员、指导员、志愿者和保洁员“四支队伍”,大力引导群众主动参与城乡垃圾分类治理。

《通知》明确了全市城乡“垃圾革命”的目标:

力争到2023年底,全市生活垃圾减量分类宣传全面到位,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不断完善。城市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建成示范社区不少于35个;农村实行生活垃圾分类的村达到30%,达标村300个以上,建成示范(试点)村100个。到2024年底,城乡“垃圾革命”大面积铺开。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治理基本达标;农村实行生活垃圾分类的村达到45%,新增达标村400个以上。到2025年底,市民群众生活垃圾分类意识显著增强,全市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水平显著提高。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全面达标;农村实行生活垃圾分类的村达到60%以上,新增达标村500个以上。(秦楚网记者 纪枫波 通讯员 向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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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学习郧西县沙沟村经验
推动城乡“垃圾革命”活动的通知

各县(市、区)文明委、创文指挥部,市直及驻市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和党的二十大、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市委六届三次、四次全会精神,推进城乡生活垃圾有效治理,营造生态宜居、优美和谐的人居环境,助力全国文明典范城市创建,按照全市加强能力作风建设动员大会要求,决定在全市开展学习郧西县沙沟村经验,推动城乡“垃圾革命”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下:

一、目标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以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为目标,按照“政府主导、部门牵头,群众主体、社会参与,城乡统筹、属地管理,因地制宜、综合施策,试点先行、系统推进”的原则,全力推动城乡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和分类治理,切实改善人居环境,助推十堰争创全国文明典范城市,为加快建设“绿色低碳发展示范区”贡献力量。力争到2023年底,全市生活垃圾减量分类宣传全面到位,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不断完善。城市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建成示范社区不少于35个;农村实行生活垃圾分类的村达到30%,达标村300个以上,建成示范(试点)村100个。到2024年底,城乡“垃圾革命”大面积铺开。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治理基本达标;农村实行生活垃圾分类的村达到45%,新增达标村400个以上。到2025年底,市民群众生活垃圾分类意识显著增强,全市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水平显著提高。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全面达标;农村实行生活垃圾分类的村达到60%以上,新增达标村500个以上。

二、主要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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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宣传发动到位。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作用,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强化垃圾减量分类公益宣传、舆论引导和监督,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垃圾减量分类的浓厚氛围。运用“共同缔造”理念和方法,通过召开“院子会”、上门恳谈会等形式,广泛发动群众参与垃圾分类治理。运用文化墙、显示屏滚动播放、网络大V科普、制发简单易懂的宣传品、举办垃圾分类趣味活动等方式,普及垃圾源头减量和科学分类知识,引导群众积极参与和支持垃圾分类。发挥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宣传阵地作用,深入开展垃圾减量分类进社区、进乡村、进家庭、进学校、进机关、进企业、进景区等“七进”活动。将生活垃圾减量分类知识纳入学校教学体系,通过开展“小手拉大手”等活动,增强全民垃圾减量分类意识,养成垃圾分类习惯。

(二)源头减量到位。认真贯彻落实国家颁布的限塑令,开展农副产品、食品、化妆品、礼品、外卖、快递等过度包装专项治理。加强对果蔬生产基地、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商场、超市等管理,推行净菜上市、洁净农副产品进城。督促餐饮、娱乐、住宿等服务性企业向消费者提供可重复使用和再利用的产品。鼓励居民减少一次性用品使用,倡导绿色低碳消费和“光盘行动”。督促电子商务、快递、外卖等行业优先采用可重复使用、易回收利用的包装物,减少包装物的使用,并积极回收利用包装物。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公共场所管理单位带头实行绿色办公,优先采购、使用可循环利用产品,尽可能减少生活垃圾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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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设施配备到位。多方筹措资金,加大垃圾分类设施建设投入。在城市居民社区、商业场所、学校和其他公共场所合理投放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箱房、站点等设施,规范标志标识。在农村结合村庄地理位置、人口规模、生活垃圾产生量等因素,科学配置密闭式生活垃圾收集箱、集中收集点和收集车辆等设施,有条件的可为村民配备垃圾收集容器。加快推进生活垃圾收集、转运设施建设和改造升级,完善中转站布局,普及密闭运输车辆,合理布局垃圾终端处理厂,加快补齐垃圾终端处理设施短板,确保垃圾分类收集、清运、处理各环节设施设备全面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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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分类投放到位。在城市采用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其它垃圾“四分法”,在小区、商业街等区域规范设置分类收集容器,严格落实分类投放管理。在农村采用可回收物、易腐垃圾、有害垃圾和其它垃圾“四分法”,持续加强垃圾分类投放指导。四类投放容器应明确标记并以颜色区分,有害垃圾应采用醒目标记的专门容器,厨余垃圾(易腐垃圾)应采用密闭式垃圾桶。科学制定生活垃圾分类指南,指导城乡垃圾分类投放到位,禁止随意倾倒、抛撒、堆放或焚烧生活垃圾。

(五)收运处理到位。城市根据社区、小区实际条件,采用“物业收运+环卫收运”相结合模式,实现垃圾收集、运输常态化规范化;有条件的应建设可回收物分拣场所,方便保洁员对“干垃圾”进行二次细分类。条件好的社区、小区和新建小区,可加大智能设备和互联网预约回收覆盖面,方便群众分类投放。农村生活垃圾实行户分类、组保洁、村收集、乡(镇)转运、县(市、区)处置模式,尽量适合农村特点和农民习惯、简便易行,实现可回收物资源化利用、易腐垃圾和煤渣灰土就地就近消纳、有毒有害垃圾单独收集贮存和处置、其他垃圾无害化处理。合理确定分类收运频次、收运时间和运输路线,配足配齐分类运输车辆。加大垃圾运输环节监管,防止运输过程“抛、滴、漏”,杜绝“先分后混”“混装混运”,实现直收直运。合理布局垃圾终端处理厂及配套设施,规范有害垃圾暂存点建设,加强前段收集和后段处理之间的衔接、配合,持续提升垃圾终端分类处理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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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常态管理到位。乡镇(街道)、社区(村)将垃圾减量分类作为加强基层治理的重要载体,强化基层党组织领导作用,统筹居(村)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等力量,建立健全人民群众全过程参与垃圾分类的工作机制。建立规模适当、相对稳定的城乡垃圾分类工作培训员、指导员、志愿者和保洁员“四支队伍”,定期组织开展培训。将垃圾分类纳入居民公约、村规民约,鼓励依托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点)开展垃圾分类积分兑换等活动,引导广大市民群众主动参与城乡垃圾分类治理。

三、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2023年2月15日前)。制定下发《关于开展学习郧西县沙沟村经验推动城乡“垃圾革命”活动的通知》,各地各单位组织到郧西县沙沟村等垃圾分类示范点参观学习,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制定具体方案,广泛宣传发动。

(二)先行试点(2023年8月15日前)。茅箭区、张湾区各选择10个社区、3个村,郧阳区选择2个社区、15个村,经开区选择2个社区,武当山特区选择1个社区、4个村,其他5个县市各选择2个社区、15个村开展城乡垃圾分类治理试点。试点村(社区)可优先从省级以上文明村(社区)、省级以上生态文明示范村、省级共同缔造示范村、市级乡村振兴示范村、市级以上乡村振兴工作队包联村等条件较好的村中选取。

(三)拉练评比(2023年10月30日前)。试点工作基本完成后,由市城管执法委、市住建局分别牵头组织开展城市(社区)生活垃圾分类治理拉练评比和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治理拉练评比,拉练评比对照《十堰市2023年城乡生活垃圾分类治理考评细则》进行量化打分,并列20分计入季度县域文明指数测评和城市管理考核成绩。

(四)全面推广(2023年11月后)。总结各地形成的可复制、可持续的经验做法,向全市宣传推广。

垃圾分类非小事,但是很多市民还不知道日常生活产生的垃圾应该如何分类,下面这份操作指南为十堰城乡居民提供了规范指导,一起来看。

十堰市城乡生活垃圾分类
操作指南

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操作指南

(一)分类方法

采用“四分法”,即可回收物(指废纸张、废塑料、废玻璃制品、废金属、废织物等适宜回收、可循环利用的生活废弃物)、有害垃圾(指废电池、废灯管、废药品、废油漆及其容器等对人体健康或者自然环境造成直接或者潜在危害的生活废弃物)、厨余垃圾(指家庭中产生的菜帮菜叶、瓜果皮核、剩菜剩饭、废弃食物等易腐性垃圾)、其它垃圾(指除厨余垃圾、可回收物、有害垃圾之外的生活垃圾,以及难以辨别类别的生活垃圾)。

(二)分类容器选择

1. 可回收物应使用蓝色容器,有害垃圾使用红色容器,厨余垃圾使用绿色容器,其它垃圾使用黑色容器。

2. 垃圾容器宜采用240升的垃圾桶,或采用辖区城市管理部门要求的统一样式的垃圾桶。桶上应有清晰正确的分类文字、图样标识。垃圾桶应带有桶盖,以免造成环境污染或孳生蚊蝇。

(三)容器布置

1. 按方便居民、节约成本的原则,2至4个住宅单元或30至50米间距宜设一个垃圾投放点,每个投放点的垃圾桶应成组分类布置,并在桶后方或侧边设置分类标识牌,标明分类方法、投放要求,并可能多的列举每一大类所包含的垃圾种类,便于市民分类投放。

2. 每个投放点垃圾桶种类和数量根据实际要求摆放,但至少应设置“厨余垃圾”“其它垃圾”桶各1个。可回收物、有害垃圾桶可在投放点摆放,也可在小区设置的垃圾集中收集点摆放。

3. 一个小区至少设置一个垃圾集中收运点,各投放点的垃圾应归集至此,投入相应的垃圾容器内,由专业部门或企业定时清运。

(四)分类投放

1. 厨余垃圾投放至“厨余垃圾”收集容器内,应采用可降解垃圾袋进行“专袋投放”,投放前去除食品外包装等不可降解垃圾,保持垃圾袋完好无破,避免溢漏污染环境。

2. 可回收物投放至“可回收物”收集容器内,其中,废纸类投放前应去除塑料封面(套)、钉针等,并铺平叠好,加以捆绑;瓶罐等容器应倒空内装物,饮料软包装应抽出吸管并压平;纸、塑、金属等混杂的物品应尽可能按属性进行拆解。通过积分兑奖等办法,鼓励居民将可回收物送至小区集中收集点,或直接出售给再生资源回收企业。

3. 将有害垃圾投放至“有害垃圾”收集容器内或集中收集点,投放时不应弄破有害垃圾的容器或包装物;灯管、温度计等易碎的有害垃圾应用纸或布包裹后投放。

4. 其它垃圾投放至“其它垃圾”收集容器内。

5. 大件垃圾(如废旧家具、家电等)应投放至小区固定回收点或预约回收,不得随意丢弃、拆解。

6. 装修垃圾应预约专门收运单位统一收集,或自行运至专用垃圾场,不得随意倾倒、丢弃,不得将其混入生活垃圾。

(五)分类处理

1. 可回收物送至集中收集点集中回收,积分兑奖,或出售给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变废为宝。

2. 厨余垃圾、其它生活垃圾、有害垃圾由垃圾清运车运送至垃圾处理厂分类处理。

(六)辅助设施

根据各地实际,小区内可因地制宜设置下列设施:可回收物收集(收购)屋,积分奖励兑换屋,建筑垃圾临时堆放点,大件垃圾临时堆放点等。

(七)宣传阵地

在不影响小区环境的情况下,应在适当位置设置垃圾分类宣传栏、积分兑奖公示栏、垃圾分类红黑榜等。在公共绿地中适当设置小型公益广告或温馨提示牌,营造宣传氛围。有楼宇多媒体的要播放垃圾分类相关宣传视频。

(八)居民引导

社区工作人员、物业管理人员等应采取集中开会、上门讲解、有奖活动、发放宣传资料、免费发放垃圾袋等方式,向居民做好垃圾分类知识宣传普及工作,使居民知晓率、参与率达到100%,分类正确率逐步提高。

(九)操作模式

小区可在物业和业委会的引导下开展垃圾分类,也可引入专业企业进驻操作。初期鼓励引入专业化分类公司进驻开展分类工作,待居民习惯养成后,再自行选择操作模式。

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操作指南

(一)分类方法

可采用可回收物、易腐垃圾(指厨余垃圾和其它易腐性的有机垃圾)、有害垃圾和其它垃圾四分法。

(二)分类容器选择

1. 可回收物使用蓝色容器,有害垃圾使用红色容器,易腐垃圾使用绿色容器,其它垃圾使用黑色容器。

2. 垃圾容器宜采用240升的垃圾桶,或采用辖区城市管理部门要求的统一样式的垃圾桶。桶上应有清晰正确的分类文字、图样标识。垃圾桶应带有桶盖,以免造成环境污染或孳生蚊蝇。

(三)容器布置

1. 按方便村民、节约成本的原则,每个村民相对集中的地方至少因地制宜设一个垃圾投放点,每个投放点垃圾桶应成组分类布置,并在桶后方或侧边设置分类标识牌,标明分类方法、投放要求,并可能多地列举每一大类所包含的垃圾种类,便于村民分类投放。

2. 每个投放点垃圾桶种类和数量根据实际需要进行摆放,但至少应设置“可回收物”“有害垃圾”“易腐垃圾”“其它垃圾”桶各1个。

(四)分类投放

1. 易腐垃圾投放至“易腐垃圾”收集容器内,应采用可降解垃圾袋进行“专袋投放”,投放前去除食品外包装等不可降解垃圾,保持垃圾袋完好无破,避免溢漏污染环境。

2. 可回收物投放至“可回收物”收集容器内,其中,废纸类投放前应去除塑料封面(套)、钉针等,并铺平叠好,加以捆绑;瓶罐等容器应倒空内装物,饮料软包装应抽出吸管并压平;纸、塑、金属等混杂的物品应尽可能按属性进行拆解。

3. 将有害垃圾投放至“有害垃圾”收集容器内或集中收集点,投放时不应弄破有害垃圾的容器或包装物;灯管、温度计等易碎的有害垃圾应用纸或布包裹后投放。

4. 其它垃圾投放至“其它垃圾”收集容器内。

(五)分类处理

1. 易腐烂垃圾送往集中发酵沤肥点处理,也可根据实际分散沤肥处理。

2. 可回收物送至集中收集点集中回收,积分兑奖,或出售给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变废为宝。

3. 其它生活垃圾实行无害化焚烧处理。

4. 有害垃圾由垃圾清运车辆送往专业机构实行无害化处理。

(六)辅助设施

根据各地实际,有条件有需求的村可因地制宜设置易腐垃圾集中发酵沤肥屋(点),可回收物收集(收购)屋,积分奖励兑换屋等。

(七)宣传阵地

在不影响村庄环境的情况下,应在适当位置设置垃圾分类政策知识宣传栏、积分公示牌等,营造良好的垃圾分类宣传氛围。

(八)村民引导

行政村工作人员、驻村工作队等应采取集中宣讲、上门讲解、有奖活动、发放宣传资料、免费发放垃圾袋等方式,向村民做好宣传普及工作,使垃圾分类示范村村民知晓率、参与率达到95%以上,实施垃圾分类村村民知晓率、参与率达到85%以上,分类正确率逐步提高。

(九)操作模式

村庄可在村委会和驻村工作队引导下开展垃圾分类,有条件的也可引入专业企业进驻操作。

来源:市委文明办、市城市文明创建中心、市城管执法委、市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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