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关燃放烟花爆竹!十堰交警发布最新提醒

时间:2023-01-20 21:02 来源:十堰广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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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0日,十堰交警微博发布消息称,接张湾区禁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通知,即日起禁止在国道黄龙大桥(含新、老大桥)及周边燃放烟花爆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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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此,十堰交警提醒:如有前往黄龙燃放烟花的市民,请自觉遵守相关规定,不在桥上聚集停车,不在黄龙大桥周边道路燃放烟花爆竹。可在黄龙大桥周边道路以外允许的区域内,多点位分散燃放;同时如因燃放烟花造成道路拥堵,届时,十堰交警将采取临时限行措施,请广大市民予以配合,听从十堰交警的指挥。燃放烟花爆竹是污染之源,更是安全隐患,十堰交警提倡广大市民珍惜生命和健康,安心在家平安过年!(十堰交警微博)

关于禁止在黄龙大桥
燃放烟花爆竹的告知书

为保护丹江口库区水质安全,持续改善空气环境质量,保障316国道畅通,预防人员聚集发生意外伤害,从即日起禁止在黄龙大桥(含新、老大桥)及周边燃放烟花爆竹。违反规定的,依法予以处罚。

特此告知。

张湾区禁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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