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全市餐饮服务经营者的一封公开信
全市餐饮服务经营者:
2023年春节临近,餐饮业有序复苏,节日消费需求较为集中,年夜饭的预订也呈现出火热态势。为了给广大消费者营造安心、放心、舒心的餐饮消费环境,请大家进一步提升管理服务水平,规范餐饮服务经营行为,保障节日期间餐饮食品安全,守护住来之不易的烟火气。
一、主体责任要落实。要按照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设置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认真开展食品安全自查,及时发现和消除风险隐患。
二、原料采购要严控。落实索证索票和进货查验制度要求,不采购来源不明的食品原料,规范贮存并定期检查,及时按要求清理变质、临期、过期食品。
三、健康管理要严格。从业人员要持有有效的健康证明,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手部洁净,保持良好个人卫生。认真执行员工晨午检制度,不得“带病上岗”。
四、环境卫生要整洁。加工经营场所要及时清理打扫,保持干净卫生,不留卫生死角。要有效通风、防尘、防虫害,垃圾桶要带盖。
五、加工操作要规范。要严格执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要求,规范加工制作行为,有效避免交叉污染。不得使用有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感官性状异常情况的食品及原料。
六、清洗消毒要彻底。要有能够满足需求数量的清洗消毒设施设备并运转正常,规范洗消行为,清洗消毒后的餐饮具、工用具要放在密闭的保洁柜内。使用集中消毒餐饮具的,索要供货单位的营业执照和消毒合格证明。
七、餐饮浪费要制止。严格遵守遵守《反食品浪费法》,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并将防止食品浪费理念纳入菜单设计,按照用餐人数合理配置菜品、引导消费者适度点餐、使用公勺公筷,落实“光盘行动”。
广大餐饮服务经营者要诚实守信,依法经营,保障全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为服务全市餐饮消费环境,激发市场经济活力作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十堰市市场监管局
2023年1月19日
春节餐饮消费安全提示
2023年春节即将到来,为确保大家能够度过一个欢乐、祥和、健康、安全的节日,引导大家安全理性消费,十堰市市场监管局提醒广大市民重点关注以下事项:
一、选择放心单位就餐
消费者应选择证照齐全、环境整洁的餐饮单位就餐。尽量选择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动态等级为“大笑”、“微笑”和年度等级达到A、B级的餐饮服务单位就餐,并索取发票等就餐凭证。通过网络平台订购餐饮食品时,应选择可短时间送达的餐饮服务提供者,并保留相关消费凭证。
二、科学选择食物就餐
尽量不吃生冷食品,不吃感官性状异常和未烧熟煮透的菜肴;慎重选择卤菜凉拼、凉菜冷食、四季豆、野生菌等高风险食品;不要食用“新奇”、“野味”等不常食用及易过敏食物,老年人、幼儿、孕妇及抵抗力较弱人群更要注意。
三、要把好个人卫生关
注意个人卫生,养成餐前洗手的习惯,降低“病从口入”的风险;注意餐饮具卫生,就餐前要观察餐饮具是否具有光、洁、干、涩的特点,未经清洗消毒的餐饮具往往有茶渍、油污及食物残渣等;尽量选择分餐方式就餐,提倡用公筷、公勺,减少交叉污染的风险。
四、餐饮消费反对浪费
经营者和消费者都要共同遵守《反食品浪费法》,树立“浪费可耻,节约为荣”理念,倡导理性、文明、绿色健康的消费观和人情观。用餐时适度点菜、剩菜打包,用公勺公筷,落实“光盘行动”。消费者要积极响应、自觉参与并支持餐饮经营者开展的“节约用餐”行动,拒绝“舌尖上的浪费”,严禁滥食野生动物。
编辑:姜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