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刘少军作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2年,十堰市人民检察院锚定市委中心工作,聚焦市六届人大一次会议要求,依法能动履职,踔厉奋发争先,检察业务质效稳居全省前列,核心数据质效排名全省第一,侦查监督、代表委员联络、信访维稳、行政检察等工作在全省作经验交流,37件案件被评为全国全省典型案例。
2022成绩单
聚焦国之大者
全力服务大局
维护安全稳定。批捕各类犯罪658人,起诉2607人,1个院、1名干警被评为全省二十大维稳安保“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打好维护政治安全主动仗,严惩“法轮功”、利用邪教破坏法律实施等犯罪28人。推进扫黑除恶常态化,起诉故意杀人、抢劫等暴力犯罪39人、“黄赌毒”犯罪212人。严惩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电信网络诈骗等犯罪103人,开展“保护公民个人信息防电诈”专项行动,守好群众“血汗钱”。
守护青山绿水。围绕示范区建设,出台20条措施。起诉破坏环境资源犯罪96人,立办公益诉讼214件。深化“检察长+河湖(林)长”制,参与线索会商、督导问题整改67件次。围绕库区、水域岸线保护,发出诉前检察建议26件,建立生态修复基地3处,督促清理非法填占库容4.6万余方、筑坝拦叉水域92亩,取缔非法养殖5起。
优化营商环境。开展专项检察活动,对受理的330件涉市场主体案件统一标注、快办快结。建立办案影响风险评估机制,对涉企“四类人员”批捕起诉上提一级审查,不捕92人、不诉212人。清理“挂案”7件,督促或建议解除“查扣冻”资金1500余万元。高位推进涉案企业合规改革,办理合规案件38件,涉及企业53家、相关责任人61人,对合规考察合格的依法作出不起诉或轻缓量刑建议,多项改革举措在全省取得突破。
启动建设全省首个“法治化营商环境检察实践基地”,推动办案由治罪向治理延伸。开展知识产权“四检合一”试点,在张湾院设立全市首家知识产权检察办公室,办理假冒东风“双飞燕”商标等案件11件,保护“十堰制造”。加强检企对接,设立“检企联络办公室”,在机场、高铁站公布服务热线,收集解决企业诉求251个。
助力美丽乡村。依法惩治制售伪劣种子、破坏农村环境整治等犯罪97人。对损害“三农”利益、骗取粮油、能繁母猪保险补贴等问题立案17件,追回资金300余万元。对38名困难受害人发放救助金,司法救助微电影《妈妈的希望》被最高检转播。打击非法信访、诬告陷害等犯罪11人。落实驻村帮扶、包联社区等任务,在产业培植、基础建设等方面帮助筹措资金560余万元。
统筹主责主业
坚守公平正义
以刑罚正义为目标做优刑事检察。与公安设立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引导侦查取证467件,排除非法证据35份,“案-件比”1.04,最大限度减少程序空耗。推进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批捕、起诉人数同比减少37.5%、26.6%,集中反映刑事司法核心价值的诉前羁押率16.5%,全省最低。
监检衔接配合有力,办结职务犯罪39人,起诉33人。强化刑事诉讼监督,监督撤立案69人,追捕追诉漏犯149人,督促行政机关移送涉嫌犯罪15人,提出刑事抗诉24件。开展社区矫正交叉巡回检察,办理案件57件。
以定纷止争为重点做强民事检察。办结各类民事监督案件221件,同比上升10%,推动矛盾化解147件。对审判活动违法提出检察建议24件,法院全部采纳。加强与法院、公安、仲裁等协作,共同整治虚假诉讼,通过监督使15名无辜受害人免受“无妄之灾”。穿透式办理民事执行监督案件34件,助力法院解决“执行难”问题。
以良法善治为导向做实行政检察。办结各类行政监督案件91件,对行政审判、执行活动违法发出检察建议80件,监督纠正行政违法行为45件。开展强制隔离戒毒监督试点。加强行政非诉执行监督,办理案件54件。深化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对一审二审再审“翻烧饼”、程序空转问题促成化解22件。
以双赢共赢为追求做好公益诉讼。立办公益诉讼457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72件。对城镇垃圾处理费征收等“多头管”“都不管”问题,办案21件。严格落实公益损害赔偿金和惩罚性赔偿制度,提出赔偿诉讼请求600余万元。对武当世界文化遗产保护、“剧本杀”“密室逃脱”等娱乐行业新业态治理盲点问题发出检察建议,督促监管要跟上。
践行司法为民
彰显民生情怀
办好人民群众“身边案”。始终把守护群众“舌尖上”“脚底下”“头顶上”等安全作为履职之要,起诉危害食药安全等犯罪107人,发出检察建议37份,推动农产品、饮用水等安全问题整治。联合有关部门开展医疗美容行业突出问题治理,办案7件。督促开展高空抛物安全隐患排查,消除隐患51处,防止“祸从天降”。
解决特殊群体“困难事”。依法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帮助追回欠薪2400余万元。加强妇女儿童权益保护,起诉性侵、家庭暴力等犯罪84人,敦促给付抚养费75万元。加强残疾人保护,督促追缴残疾人就业保证金500余万元,整治盲道破损等问题29个。依法惩治养老诈骗31人。强化英烈人格利益保护,对英烈纪念设施保护不力发出检察建议25份,英烈尊严神圣不可侵犯。
当好未成年人“监护人”。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335人;对罪错未成年人依法不捕65人,附条件不起诉49人,促使“浪子”回头。督促落实强制报告制度,入职查询3.7万人次,发出督促监护令133份。成立“家庭教育工作站”,向86名罪错未成年人及其监护人提供家庭教育辅导,引导家长“依法带娃”。督促开展未成年人文身治理、校外培训监管,办理的督促清除校园周边烟草零售点公益诉讼案入选全省典型案例。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
打造市域治理“共同体”。坚持办案与治理同步,以“如我在诉”办理群众信访1051件。严格落实检察长接待日和首办负责制,强化检察官办案亲历性。升级改造12309检察服务中心。围绕社会治安、金融信贷等开展类案分析,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147份,推动有关部门加强校车、寄递行业等监管。
坚持强基固本
聚力竞进跨越
全市检察干警下沉社区7000余人次,走访群众3300余户,解决问题162个。
强化“传帮带”、领导带头办案,入额院领导办案567件。27名干警入选检察人才库,7名干警评为全国全省检察业务专家、办案能手。
针对队伍建设、业务短板组织集中攻坚,开展党建观摩、业务拉练21场次。
全省率先推动市委依法治市委员会出台《关于深入贯彻落实少捕慎诉慎押的意见》,探索建立轻微刑事案件赔偿保证金提存、电子“云监管”等制度,创新“不起诉+”机制。
强化权力约束
砥砺检察品质
自觉接受人大监督。走访代表265人次,邀请参加公开听证、“检察开放日”等活动912人次。
主动接受民主监督。定期向政协委员、民主党派、工商联等通报检察工作情况。邀请参加勘查取证、提供专业咨询等756人次。
积极接受社会监督。邀请人民监督员评议案件1032次,邀请律师参与接访、认罪认罚办案等1051人次。
全面加强内部监督。扛牢从严治检政治责任,立足制度管案管事管人。健全办案流程监控、质量评价、防错纠错机制,发出流程监控通知书89份,评查案件320件。
2023这样干
●坚持政治建检不动摇
●坚持实干立检不懈怠
●坚持素能强检不停歇
●坚持科技兴检不落伍
●坚持从严治检不放松
编辑:张红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