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旦假期,亲朋相聚,免不了推杯换盏,但有些人却把安全抛之脑后,铤而走险酒后驾驶。1月2日,十堰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公布了元旦假期,酒驾查处情况。截至2日下午5时,十堰22名司机被查,其中酒后驾驶16起,醉酒驾驶6起。
1月1日凌晨,四大队教导员王鹏带领执法小分队在镜潭路袁家沟路段开展零点行动。0时30分,男子余某驾驶一辆小型客车沿镜潭路由红卫方向驶往牛场村方向,因涉嫌酒驾被执勤人员当场拦截。经二次呼气检测,其体内血液酒精含量为144mg/100ml,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经核查,余某曾因酒后驾驶机动车先后被机动大队和四大队查获,本次已是第三次因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查。由于余某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民警将余某带至医院抽血进一步固定证据,并依法拖移其涉案车辆。
1月1日0时59分许,五大队执法小分队在天津路欣玺来酒店路段设点对过往车辆进行检查,0时40分许,一辆黑色北京吉普越野车在通过检查点时被民警拦下,经过检查,司机乐某体内的酒精含量为62mg/100ml,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
就在同一路段,1月1日22时04分许,五大队执法小分队又查获一起酒驾严重违法行为,驾驶员易某驾驶一辆黑色奥迪小型越野客车在通过检查点时,被民警拦下,其体内酒精检测结果为25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
1月1日21时许,何某驾驶一辆小型轿车从白浪东路往白浪中路方向行驶,在辖区白浪中路铁二处小区路段,被六大队执勤民警拦截检查,发现其存在酒驾嫌疑。民警通过现场对何某录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检测出其体内酒精含量达到160mg/100ml,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
针对违法人何某的危险驾驶行为,执勤民警对其进行了严厉批评教育,同时开具了《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强制措施凭证》,依法拖移其涉案车辆,带至十堰市中医医院进行抽血取样后,要求其接受进一步调查询问。
1月1日20时17分,竹山男子黄某某驾驶一辆正三轮载货摩托车,由竹山县宝丰镇喻家塔村方向往竹山县宝丰集镇方向行驶,行驶至喻家塔村二组路段,遇执行民警例行检查。经现场呼气式酒精检测,黄某某体内酒精检测含量结果为24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就在民警对黄某某进行调查处理时,男子邵某驾驶一辆小型普通客车,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民警拦下。经现场呼气酒精检测,邵某体内的酒精含量检测为63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数据统计
从12月31日至1月2日,全市共出动警力1068人,出动警车261台,启动交警执法站75个,组建执法小分队14个,设置临时执勤点161个,对全市15条重要旅游景点道路及30余条郊区道路严管严控,指挥疏导车辆近10万台次。组织开展3次夜查行动,查获违法行为832起,其中酒驾16起,醉驾6起,无证7起,超载13起,超员8起,无牌2起,逾期未检验1起。共办理车驾管业务34笔;交通违法业务30笔,共发送双微信息65条。
编辑:张红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