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警!丹江口启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

时间:2023-01-01 18:35 来源:水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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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启动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和应急响应的通告

受区域性污染和本地污染物累积及不利气象条件影响,我市从2022年12月31日21时起,空气质量已达到中重度污染,根据省、十堰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要求以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丹江口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修订稿)》的通知(丹政办发〔2021〕41号),现启动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同时启动II级应急响应。

一、健康防护措施

(1)提醒儿童、老年人和呼吸道、心脑血管疾病及其他慢 性疾病患者尽量留在室内,暂停户外运动;一般人群尽量减少户 外活动;室外执勤、作业等人员可采取佩戴口罩等防护措施。 

(2)中小学、幼儿园采取弹性教学或停课等防护措施,停 止所有户外课程和活动。

(3)建议取消各类大型户外活动。 

(4)医疗卫生机构加强对呼吸类疾病患者的防护宣传和就 医指导。 

二、建议性污染减排措施

(1)倡导公众绿色出行,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减 少机动车上路行驶,驻车时及时熄火,减少车辆原地怠速运行时 间;减少祭祀烧纸等行为。 

(2)倡导公民绿色消费,尽量减少涂料、油漆、溶剂等含 挥发性有机物的原材料及产品使用。 

(3)加强公交运力保障,提高公共交通出行率。 

三、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

(1)在正常保洁基础上,提高道路清扫保洁频次 2 次以上, 尽可能减少地面起尘;在气象等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增加冲洗易产 生扬尘路段的频次。 

(2)除涉及安全生产及应急抢险任务外,所有施工工地停 止土石方作业(包括:停止土石方开挖、回填、场内倒运、掺拌 石灰、混凝土剔凿等作业,停止建筑工程配套道路和管沟开挖作 

业,不包括塔吊及地下施工)。 

(3)停止室外喷涂、粉刷、切割、护坡喷浆作业。 

(4)除涉及安全生产及应急抢险任务外,全面停止使用各 类非道路移动机械;建筑垃圾和渣土运输车、混凝土搅拌车、砂 石运输车辆全面停运。

(5)除涉及安全生产及应急抢险任务外,所有水泥粉磨站、 混凝土搅拌站和砂浆搅拌站停止生产、运行,站内堆放的散体物 料全部苫盖,增加洒水降尘频次。 

(6)除重点时间部分路段禁止货运机动车通行(包含剧毒 化学品运输车)外,实施过境重型载货车绕行疏导措施(不包括 军队、警务、环境执法、消防、急救、抢险、邮政快递、保险勘 险救援、民生保障、环卫作业车辆)。 

(7)重点用车企业原则上不允许重型载货车进出厂区(保 证安全生产运行,运输民生保障物资或特殊需求产品的车辆,达 到国家第五阶段及以上排放标准或挂新能源牌照的车辆除外)。 

(8)重点排污工业企业采取限产等措施,减少污染物排放, 确保二氧化硫(SO2)、氮氧化物(NOx)、颗粒物(PM)等主 要污染物的减排比例应当达到 20%以上,挥发性有机物(VOCs)的减排比例应当达到 15%以上。

市环委会办公室各成员单位,按照《丹江口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修订稿)》的通知(丹政办发〔2021〕41号)规定的II级应急响应措施和责任分工,积极履行职责,减少污染程度。

特此通告。

丹江口市重污染天气

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2023年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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