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7日,根据中央宣传部、国家文物局有关要求和标准,结合湖北省革命文物资源状况,湖北省文化和旅游厅核定公布了第二批湖北省革命文物名录。名录共包括不可移动文物579处,可移动文物件537件(套)。其中湖北省文物保护单位6处,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41处,未定级不可移动文物532处。
自2020年以来,全省已先后开展两批革命文物名录的核定公布工作,共公布不可移动革命文物1597处,包括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33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156处,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876处,未定级文物532处。可移动革命文物3347件(套)。其中已公布不可移动革命文物数量已占到我省不可移动革命文物总数的90%。
十堰市5地列入省级文物保护单位
分别是
郧西湖北关
红二十五军223团政治部旧址
红二十五军政治部旧址
中共鄂豫陕省委旧址
红二十五军小阳坡干训点旧址
41地列入未定级文物详见下表
编辑:王聪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