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广电讯(全媒体记者 赵慧 王逸雯)“双十一”临近尾声,近期,快递陆续抵达消费者的手中。不过,由于快递数量较多且运输时间集中,可能会出现延误、丢件、破损等情况。当出现这种情况时,消费者应该如何应对呢?
据湖北起行律师事务所律师李江秀美介绍,快递出现延误,消费者可以先跟快递公司沟通进行催件,超过快递服务标准时效,消费者可向快递公司索赔。
如消费者发现快递丢失,首先可以和卖家联系,要求卖家全额退款或补发快递。
如个人寄件丢失,根据《民法典》第八百三十二条规定,“承运人对运输过程中货物的损毁、灭失承担赔偿责任”,消费者可要求快递公司对丢失的快递进行赔偿。
在取件时发现快递破损,消费者可以直接拒收退回快递。如签收后发现物品损坏,也要收集好相关证据,第一时间联系卖家和快递公司。
李江秀美表示,根据《快递暂行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快件丢失、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对保价的快件,应当按照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与寄件人约定的保价规则确定赔偿责任,对未保价的快件,一般是根据《邮政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按照实际损失赔偿,最高不超过快递费的三倍。
记者从邮政管理部门了解到,消费者遇到快递相关的纠纷时,若无法与快递公司协商取得满意结果,可以拨打邮政行业申诉电话12305,向邮政管理部门进行投诉。
编辑:王聪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