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关异地就医购药!省医保局最新通知

时间:2022-10-29 15:34 来源:湖北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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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医疗保障局近日发布通知,3680家医疗机构入选第21批省级医疗保障异地就医定点医疗机构,2159家零售药店入选第三批省级医疗保障异地就医定点零售药店。

省医疗保障局关于确定第21批省级医疗保障异地就医定点医疗机构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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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要求,各异地就医定点医疗机构应按照《湖北省医疗保障信息平台定点医药机构接口规范》的要求,于2022年11月15日前完成信息系统改造,实现与医保信息系统有效对接,支持异地门诊和住院费用跨省直接结算和清算,为参保人员提供优质便捷的医疗服务。

参保人员在异地就医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异地门诊和住院费用,按照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规程,由省级统一组织清算。就医地医保经办机构负责与异地就医定点医疗机构按月结算费用。

第21批省级医疗保障异地就医定点医疗机构名单

省医疗保障局关于确定第三批省级医疗保障异地就医定点零售药店的通知

640 (1)

通知要求,各异地定点药店应按照《湖北省医疗保障信息平台定点医药机构接口规范》的要求,于2022年11月15日前完成信息系统改造,实现与医保信息系统有效对接,支持异地就医购药直接结算和清算,为参保人员提供优质便捷的购药服务。

参保人员持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会保障卡在异地定点药店购药时,可使用个人账户结算。参保人员在异地定点药店发生的异地购药费用,按照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规程,由省级组织统一清算。就医地医保经办机构负责与异地定点药店按月结算费用。

湖北省医疗保障异地就医定点零售药店名单(第三批)

编辑:陆兴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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