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碳”目标下十堰市碳减排驱动因素及低碳城市建设路径研究

时间:2022-10-21 16:03 来源:十堰市社科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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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碳”目标下十堰市碳减排驱动因素及

低碳城市建设路径研究

吴昊 十堰市生态环境局

(2022年度十堰社科思想库课题)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推动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要加快发展方式绿色转型,实施全面节约战略,发展绿色低碳产业,倡导绿色消费,推动形成绿色低碳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做好“双碳”目标下碳减排政策路径的研究,探索开展“低碳城市”建设,是十堰市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加快建设绿色低碳发展示范区,守护一库碧水永续北送的必然选择。

近年来,十堰市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统筹推动产业结构调整、污染治理和生态环境保护,全市碳减排和应对气候变化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十三五”末期,全市二氧化碳排放量527.29万吨,同比下降200余万吨,下降27.5%。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强度为0.3050吨/万元,下降45.47%,单位能耗下降率30.7%,超额完成了计划目标任务。

结合十堰市“十三五”期间的碳排放情况,以及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围绕湖北省第十二次党代会赋予十堰的“绿色低碳发展示范区”新定位,我市应该坚持系统谋划,重点突破,依托自然生态环境底蕴,加快推动产业绿色转型升级,推进城乡绿色低碳发展,促进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构建“两山”转化和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为加快建设绿色低碳发展示范区奠定坚实的基础。

全面转型升级,推动产业绿色清洁发展。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和压减过剩产能。推进企业淘汰落后设备,采用先进适用技术装备,提高能源资源利用效率。持续推进工业技术改造转型升级。全面实施以“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绿色化”为特征的技术改造,提高企业创新能力和智能化水平,减少生产过程中的碳排放。落实水泥行业错峰生产相关要求,减少生产时间和碳排放,改善环境空气质量。扎实推进清洁生产。开展涉重金属重点行业清洁生产先进适用技术的推广应用。推进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削减行动计划,推动重点行业清洁化改造工程。

加快结构调整,实现能源绿色低碳利用。严格落实国家和湖北省能源发展重大战略规划、政策,实施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持续优化化石能源结构,推进清洁能源发展和消纳,抓好清洁能源领域去产能和补短板。依托汉江流域自然资源优势,积极发展水电、光伏、生物质等清洁能源生产,加大对可再生能源发展的支持力度。依托我市汽车产业优势,持续推进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不断完善我市新能源汽车产业链,积极推动发展纯电动汽车,开发各类燃料电池和混合动力商用车、乘用车及其零部件。鼓励整车企业研发生产节能环保、智能网联、安全舒适的整车产品。推进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加快推进燃煤锅炉、散煤、劣质煤等传统高污染燃料的淘汰力度,落实能源发展重大战略规划、政策,实施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持续优化化石能源结构,推进清洁能源发展和消纳,抓好清洁能源领域去产能和补短板。

结合乡村振兴,促进城乡绿色低碳转变。“十三五”期间,十堰市市级层面的碳减排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进一步减排的空间较小。下一步,需要结合乡村振兴战略,积极推进低碳城镇化发展,将“双碳”理念贯穿到乡村振兴工作始终,不断强化“三中心”的辐射带动作用,推动农业领域碳减排,不断增加生态系统碳汇,充分挖掘释放县域碳减排潜力,开发“碳汇+”多元化生态产品体系。深入推进城乡低碳化建设管理。在旧城改造和城镇化建设工作中,大力发展绿色建筑和节能建筑,提高新建建筑节能水平。发展低碳农业,全域推进农药化肥使用量负增长。加强对废旧农膜、农药包装等废弃物的回收利用,严格禁止农作物秸秆露天焚烧,提高全市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水平。探索将林业碳汇、湿地碳汇、户用沼气、光伏发电、垃圾分类等温室气体减排行为项目化,探索政府管控或设定限额下的绿化增量等责任指标价值实现机制,构建“碳汇+”多元化生态产品体系,切实打通“绿水青山”向“金山银山”转化的通道。

推动体制创新,深化绿色低碳试点建设。围绕城镇、园区、社区、商业、校园等不同主体,持续推进十堰市近零碳排放区示范工程试点创建工作,总结推广成功经验。按照省厅通知要求,结合十堰市试点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地推进相关近零碳排放区示范工程试点建设,并做好下一批试点申报工作。有序推进十堰市马家河村低碳试点创建工作。在全市挖掘和培育更多的低碳试点村镇,确保试点有序高质量实施。

运用金融工具,探索低碳金融市场建设。深入推进碳排放权交易。密切对接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进一步优化碳排放配额分配方案,确保更加符合实际、科学、公平合理。做好碳交易履约和风险防范工作,保证市场平稳运行。抢抓“中碳登”落户湖北机遇,进一步开展碳金融创新,完善绿色金融体系,带动绿色科技创新和绿色配套服务。积极推广“碳林贷”“绿色债券”等绿色金融产品,助力“双碳”目标实现。

广泛宣传动员,倡导绿色低碳生活方式。利用全国节能宣传周、全国低碳日、“六五”环境日、十堰市生态文明日等重点时段,开展面向全社会的“碳达峰碳中和”宣传工作。引导和带动全体市民自觉践行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和生产方式,在工作和生活中节约能源资源,减少自身的碳排放,共同为全市建设绿色低碳发展示范区提供支持。


编辑:黄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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