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发布!十堰市2022年9月份县域及乡镇跨界水质情况

时间:2022-10-19 11:35 来源:秦楚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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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十堰市县域跨界水环境质量考核办法(试行)》规定,现将2022年9月份全市县域及乡镇跨界水质情况通报如下:

一、考核排名情况

第一名:武当山(91.58分),

第二名:茅箭区(91.04分),

第三名:开发区(90.92分),

第四名:房县(90.86分),

第五名:郧阳区(90.70分),

第六名:郧西县(89.63分),

第七名:竹山县(89.62分),

第八名:竹溪县(88.91分),

第九名:丹江口市(87.84分),

第十名:张湾区(87.03分)。

(详见附件1)

二、县域跨界考核断面水环境质量情况

2022年9月份,竹溪河双岔断面因生态环境部未安排监测,本月数据缺省,其它纳入全市县域跨界水环境质量考核的27个断面均达到考核目标要求,月度达标率为100%。其中,Ⅰ类断面11个,占比40.7%;Ⅱ类断面11个,占比40.7%;Ⅲ类断面3个,占比11.1%;Ⅳ类断面2个(神定河口、下八亩地),占比7.4%。

汉江郧西段、郧西天河、堵河竹溪段、堵河竹山段本月水质虽达到考核目标要求,但与上游入境水质相比,水质有明显下降。下降幅度为:汉江郧西段下降10.1%、郧西天河下降8.1%、堵河竹溪段下降10.9%、堵河竹山段下降3.8%。(详见附件2)

三、乡镇跨界考核断面水环境质量情况

2022年9月份,纳入全市乡镇跨界水环境质量考核的119个断面,116个断面达到了考核目标,月度达标率97.5%。水质达到Ⅰ~Ⅲ类的有116个,占比97.5%;Ⅰ类断面29个,占比24.4%;Ⅱ类断面77个,占比64.7%;Ⅲ类断面10个,占比8.4%;Ⅳ类断面1个,占比0.8%;Ⅴ类断面2个,占比1.7%

房县、郧阳区、茅箭区、竹山县、竹溪县、郧西县乡镇跨界考核断面全部达标。

丹江口市、张湾区部分乡镇跨界考核断面不达标:丹江口市均县镇寨河断面Ⅴ类(目标Ⅱ类,总磷超标2.8倍),丹江口市蒿坪镇黑沟河桥断面Ⅲ类(目标Ⅱ类,氨氮超标0.74倍),张湾区汉江路街道神定河下八亩地断面Ⅴ类(目标Ⅳ类,总磷超标0.10倍)(详见附件3)。

四、日均水质明显超标断面情况

水质监测微站数据显示:

1.神定河张湾区八亩地示范段日均水质22天超标,21天为Ⅴ类(9月1-11、14、18-19、21-24、27-28、30日),1天为劣Ⅴ类(9月20日),主要污染因子总磷(超标倍数0.02-0.71)、氨氮(超标倍数2.30)。

2.神定河张湾区红卫河日均水质8天超标, 7天为Ⅴ类(9月14、20-21、27-30日),1天为劣Ⅴ类(9月19日),主要污染因子氨氮(超标倍数0.01-0.49)、总磷(超标倍数0.05-0.31)。

3.泗河马家河示范段站日均水质3天超标,1天为Ⅳ类(9月30日),1天为Ⅴ类(9月20日),1天为劣Ⅴ类(9月21日),主要污染因子氨氮(超标倍数0.19-1.04)。

4.泗河茅塔河方块村站日均水质6天超标,4天为Ⅳ类(9月6、12、26、30日),2天为Ⅴ类(9月1、27日),主要污染因子总磷(超标倍数0.03-0.73)、化学需氧量(超标倍数0.02-0.86)。

5.泗河茅塔河胡家村站日均水质5天超标,4天为Ⅳ类(9月19、25、27-28日),1天为劣Ⅴ类(9月20日),主要污染因子氨氮(超标倍数0.17-2.01)、总磷(超标倍数0.04-0.83)、化学需氧量(超标倍数0.04-0.43)。

6.犟河财神沟站日均水质6天超标,均为Ⅳ类(9月3、18、21、25、28、30日),主要污染因子化学需氧量(超标倍数0.08-0.36)。

7.马栏河白鹤村站日均水质8天超标,7天为Ⅳ类(9月9-10、14、21、23-25日),1天为Ⅴ类(9月22日),主要污染因子总磷(超标倍数0.04-0.24)、化学需氧量(超标倍数0.15-0.67)。

8.竹溪河阎坝桥站日均水质9天超标,7天为Ⅳ类(9月3、6、14-16、20-21日),2天为劣Ⅴ类(9月1、2日),主要污染因子氨氮(超标倍数0.20-1.68)、总磷(超标倍数0.02-0.16)、化学需氧量(超标倍数0.24)。

五、工作要求

(一)郧西县要紧盯汉江郧西段大树垭、天河口断面,竹山县要紧盯堵河化口断面,竹溪县要紧盯堵河新洲烂泥湾、竹溪河阎坝桥断面,张湾区要紧盯神定河八亩地、红卫河、犟河财神沟断面,茅箭区要紧盯马家河示范段、茅塔河胡家村,经开区要紧盯茅塔河方块村,房县要紧盯马栏河白鹤村等水质下降问题,加强对流域污染物溯源监测,全流域、系统性进行问题排查,认真分析水质下降原因,开展针对性的污染防控和治理措施,确保水质稳定达标。整改情况报告于10月30日报市环委会办公室。

(二)张湾区、丹江口市要对水质Ⅴ类的汉江路街道、均县镇进行约谈,督促开展问题排查和整改。约谈情况和乡镇整改情况报告于10月30日报市环委会办公室。

(三)对于各地报送的整改情况,市环委会办公室将进行现场检查核实,对于整改行动迟缓、整改措施不力、整改效果不好的,市环委会办公室将进行通报,在对各地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目标责任制考核中予以扣分,并作为问题线索移交纪委监察部门予以调查处理。

附件:

1、2022年9月全市各县(市、区)跨界水质排名情况表;

2、2022年9月十堰市河流跨界断面水质情况表;

3、2022年9月十堰市乡镇跨界断面水质情况表。

十堰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10月17日

附件1:

1666149617621

附件2:

1666149617291

1666149618293

附件3:

1666149618942

1666149619824

1666149619101

1666149619647

1666149620613

1666149620184

编辑:李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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