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车行驶在高速公路上,车速过低、隧道内停车,甚至在应急车道停车补觉,都有着极大的安全隐患。
近日,十堰公安高警支队在巡逻中连查3起类似案件。
01
10月16日,十堰高警郧阳大队在辖区高速日常巡逻中,发现一辆大型货车正以不足40公里/小时的速度低速行驶。后方小车行驶速度都在100公里/小时左右,如果后车驾驶员一时分神或操作不当,极易与其相撞发生事故。
民警立即开启警笛、通过喊话器提醒后方车辆,一路护送该车就近从白桑关收费站驶离高速。事后,民警了解到该车由于突发故障,车辆出现无法正常提速的情况。
常言道,十次事故九次快,其实在高速公路上,低于最低限速行驶也极易引发交通事故。民警对当事司机进行批评教育和相应处罚,并要求司机要及时检查车况。
02
10月16日,十堰高警郧竹大队巡逻至辖区高速双台隧道内,发现一小车因发动机故障停靠在行车道上,未规范摆放警示标志。
民警做好防护后把故障车辆推到应急车道内,联系施救部门及时拖移故障车辆、转运车上人员。
高速公路行车时车辆突发故障需要临时停靠,如果没有规范摆放警示标志,极易导致后车驾驶员不能及时发现,引发交通事故。
03
10月15日,十堰高警张湾大队巡逻中发现一辆小车违法停靠在隧道内应急港湾,未采取任何防范措施,车内二人正呼呼大睡。民警将二人叫醒后询问得知,驾驶员韩某由于连夜长途奔波太过疲惫,便在此停车休息。
随后,民警采用警车带道的方式将其安全送至鲍峡服务区,强制其休息30分钟后放行。
在服务区,民警对韩某进行了批评教育,并给予相应处罚。
十堰高警提醒:高速公路出行,请按照规定限速值行驶,出发前做好车辆安全性能检查,合理安排休息时间,如遇紧急情况,牢记“车靠边、人撤离、即报警”九字诀。
编辑:张红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