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一小区部分房屋日照不足,出售时被要求明示

时间:2022-10-17 18:19 来源: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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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十自批前公示(2022)第062号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十堰鸿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襄阳路片区棚户区改造工程C地块项目”日照不足情况的公示

广大市民:

根据建设项目规划公示的相关规定要求,现依法对“十堰鸿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襄阳路片区棚户区改造工程C地块项目” 日照不足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间征询市民意见,若有异议,请您于公示期内实名书面向十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反映,并享有依法申请听证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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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概况

十堰鸿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襄阳路片区棚户区改造工程C地块项目”位于十堰市襄阳路北侧。该项目规划建筑方案于2017年11月审批。现因不动产登记工作要求,为妥善化解历史遗留问题,切实保障购房者合法权益,按市政府专题会精神,明确项目内部日照不足大寒日满窗2小时的房屋使用性质为成套住宅,其使用年限、转让、买卖(涉及各项税费)等情况与其他不动产登记要求相同,不涉及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车位数量等经济技术指标变更。

依据该项目《规划、建筑方案咨询报告》(十规咨[2017]08-017号),项目因内部建筑遮挡有79套房屋日照未满足大寒日满窗2小时日照标准,具体为1号楼一单元104室、204室、304室、404室、504室、604室、704室;1号楼二单元104室、204室、304室、404室、504室、604室、704室;3号楼104室、204室、304室、404室、504室、604室、704室、804室、904室、1004室、1104室、1204室、1304室、1404室、1504室、1604室、1704室、1804室、1904室、2004室、2104室;5号楼202室、203室、204室、302室、303室、304室、402室、403室、404室、502室、503室、504室、602室、603室、604室、702室、703室、704室、802室、803室、804室、902室、903室、904室、1002室、1003室、1004室、1102室、1103室、1104室、1202室、1203室、1204室、1302室、1303室、1304室、1402室、1403室、1404室、1502室、1503室、1504室、1602室、1603室,要求开发企业预售时要明确告知购房户房屋日照情况,购房合同中要明确标明房屋日照不足情况。

二、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2、《十堰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3、十规JG审字(2017)第052号《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定通知书》

4、《规划、建筑方案咨询报告》(十规咨[2017]08-017号)

5、市政府《关于化解城区部分小区内部日照不达标住宅历史遗留问题的纪要》

三、公示地点

1、固定现场:十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公楼一楼电子显示屏、门前绿道显示屏;

2、项目现场:项目售楼部;

3、新闻媒体:《十堰日报》;

4、十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

四、公示时间   

从《十堰日报》登报之日起7日内,项目现场公示须悬挂至房屋售罄。

五、联系方式

传真号码:8102838

联系电话:8662483

联系人:苏晓霜

电子邮箱:sy12336@163.com

地址:十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十堰市北京北路87号)

邮编:442000

附件:详见项目现场张贴或十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

十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年10月8日

编辑:李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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