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上低速行驶、违法停车等存在安全隐患的行为,都是“隐形杀手”。为持续做好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工作,近期十堰市公安局高警支队在巡逻过程中连续查获了3起类似的案件,提醒广大司机在高速公路上行驶,这些行为大意不得。
10月16日,十堰高警郧阳大队在辖区高速日常巡逻中,发现一辆大型货车正以不足40公里/小时的速度低速行驶,后方小车行驶速度都在100公里/小时左右,如果后车驾驶员一时分神或操作不当,极易与其相撞发生事故。民警立即开启警笛、通过喊话器提醒后方车辆,一路护送该车就近从白桑关收费站驶离高速。
事后,民警了解到该车由于突发故障,车辆出现无法正常提速的情况。常言道十次事故九次快,其实在高速公路上,低于最低限速行驶也极易引发交通事故。民警对当事司机进行批评教育和相应处罚,并要求司机要及时检查车况。
10月16日,十堰高警郧竹大队巡逻至辖区高速双台隧道内,发现一小车因发动机故障停靠在行车道上,未规范摆放警示标志,民警当即做好防护后把故障车辆推到应急车道内,联系施救部门及时拖移故障车辆、转运车上人员。
高速公路行车时车辆突发故障需要临时停靠,如果没有规范摆放警示标志,极易导致后车驾驶员不能及时发现,引发交通事故。
10月15日,十堰高警张湾大队巡逻中发现一辆小车违法停靠在隧道内应急港湾,未采取任何防范措施,车内二人正呼呼大睡。民警当即将二人叫醒,经询问,驾驶员韩某由于连夜长途奔波太过疲惫,遂在此停车休息。民警采用警车带道的方式将其安全送至鲍峡服务区,强制其休息30分钟后放行。
在服务区,民警对韩某进行了批评教育,并给予相应处罚。
十堰高警提醒:高速公路出行,请按照规定限速值行驶,出发前做好车辆安全性能检查,合理安排休息时间,如遇紧急情况,牢记“车靠边、人撤离、即报警”九字诀。(秦楚网 文、图/记者 杨建波 特约记者 杨枭 孙弋)
编辑:李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