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今天上午,十堰一商户被查处
10月11日上午,十堰一商户在城区临时管控期间销售农副产品未明码标价,被市场监管部门处罚了。
今天上午,茅箭区市场监管局五堰所执法人员接群众举报后迅速出动,对四堰巷某小区内一个体超市经营行为实施行政检查。经查明,该商户销售农副产品未明码标价,执法人员当场依法对当事人作出200元行政处罚。
自10日《关于对城区部分区域实施临时性管控措施的通告》发布以来,茅箭区市场监管局严格执行市、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工作部署,加大对农贸(便民)市场、商超等保供场所督导检查力度。
截至11日上午,该局累计出动检查人员192人次,检查药店210家、农贸(便民)市场10家、三小门店(小作坊、小食品、小餐饮)1346家,受理消费投诉59件。
茅箭区市场监管执法人员提醒广大经营者,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实行明码标价,规范自身价格行为,做到合法经营、诚信经营。
请广大消费者和社会各界监督,若发现有价格违法行为,及时拨打12315、12345热线进行投诉举报。
编辑:陆兴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