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广电讯(全媒体记者 明佳)10月10日,记者从市医疗保障局了解到,为落实市疫情防控指挥部有关要求,有效减少管控区人员聚集流动带来的感染风险,确保我市参保群众医保业务正常办理,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药店买药“掌上办”
如您需要购买药品,请使用手机扫描识别以下二维码。购药成功后,将由药店工作人员送货上门。
二、异地就医“网上办”
如您有外地突发疾病等情况需要在外地住院治疗,请通过鄂汇办手机APP、湖北政务服务网、国家医保服务平台等网络渠道,线上办理异地就医转诊、异地居住安置等业务。
三、本地业务“电话办”
如您需要办理参保缴费、特药申报、慢病申请等业务,请您在工作时间拨打十堰市医疗保障局服务热线(联系方式附后)。如电话和网络途径无法即时办理,请您耐心等候临时管控措施解除后到当地医保窗口办理。
十堰市医疗保障局:0719-8629015、8629003
张湾区医疗保障局:0719-8529889
茅箭区医疗保障局:0719-8768879
郧西县医疗保障局:0719-6235476
编辑:郭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