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记者从十堰市市场监管局获悉,十堰市加强经营场所常态化疫情防控,实施“红黄绿”牌分类管理,推进无疫市场创建工作。
“红牌”警告
企业未设置和使用场所码的;
门口无人值守、未开展测温和查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一个月内连续两次受到“黄牌”警示的;
“黄牌”警示撤销后,一周内再次被“黄牌”警示的;
黄牌”警示后,未在规定时限完成整改的;
从业人员或顾客有体温高于37.3℃或健康码异常,未及时报街办(社区)或疫情防控指挥部的;
拒不配合辖区及相关部门开展疫情防控工作的将被“红牌”警告。
“黄牌”警告
企业未规范使用场所码的;
值守人员未规范开展测温和查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行程码、健康码的;
从业人员未按规定完成疫苗接种的;
消杀未达标及未建立消杀台账的;
非餐饮单位不佩戴或不规范佩戴口罩的;
人员聚集扎堆,场所内未限流50%的;
从业人员和车辆往返中高风险区所在县(市、区、旗)未及时报备的;
其他违反有关防疫规定的将被“黄牌”警告。
除上述红黄牌之外的情况,授绿牌。
企业受到“红牌”警示,停业整顿1天;受到“黄牌”警示的,必须立即整改;拒不服从、不配合或拒绝执行有关疫情防控决定及措施的,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治安处罚或刑事处罚。
编辑:董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