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广电讯(全媒体记者 徐静 通讯员 彭俊)近日,十堰广电全媒体记者从十堰市劳动就业局了解到,企业吸纳大学生可享受三大就业政策。
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
企业招用应届高校毕业生(含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并参加失业保险的,按每招1人发放1000元的一次性扩岗补助。
发放一次性就业补贴
应届高校毕业生(含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中小微企业就业的,签订劳动合同并参加失业保险的,按每人10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就业补贴(补给高校毕业生个人)。
发放社保补贴
小微企业招用应届高校毕业生(含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企业为应届高校毕业生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费、失业保险费给予补贴(单位缴纳的部分),享受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
符合以上三项政策条件的企业可到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窗口申请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