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广电讯(湖北日报记者 刘汉泽 十堰台记者 刘铭 李强)9月17日至20日,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任王玲率执法检查组在我市开展长江保护法执法检查。省人大常委会秘书长张爱国参加调研。市委副书记、市长黄剑雄出席座谈会并致辞。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师永学参加调研。
执法检查组先后察看丹江口库区、引江补汉工程出水口和中央环保督察问题整改现场,详细了解生态环境修复、生物多样性保护、流域协调机制等法律制度措施落实情况,并召开座谈会,与地方相关部门、部分基层执法人员和市场主体负责人交流。
座谈会上,王玲指出,经过全省不懈努力,我省长江大保护取得决定性成果。她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切实增强长江大保护的政治担当,打好持久战,坚决守住流域安全底线、生态安全底线,确保一江清水东流、一库净水北送。坚持思想升级、标准升级、工作升级,抓好生态环保法律法规宣传普及,严格落实法律责任,推动解决突出问题,加强区域协同立法。认真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开展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广泛发动群众参与农村面源污染整治、库区岸线整治、污水收集处理等,让绿水青山人人共享。坚持一手抓高水平保护、一手抓高质量发展,不断探索转型发展新路子。
黄剑雄致辞时说,十堰将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以贯彻落实《长江保护法》为抓手,以改善长江水环境质量为核心,细化部门责任,制定责任清单,统筹规划管控、资源保护、污染治理、长江保护修复,聚焦重点持续攻坚发力,为长江高水平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贡献十堰力量。
市委常委、市委秘书长蔡贤忠,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曹明权,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刘永,市政府秘书长刘玉松等参加调研或出席座谈会。
编辑:李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