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在十堰的每一天,我们都在向往着这样的生活。
宽敞平整的街道路面,清新干净的空气,闲暇之余,无需去远方,家门口处处都是好风光,拿起手机,随手一拍就能轻松捕获美好瞬间。
大到完善老旧小区改造,健全交通设施,小到整治车辆乱停乱放,规范行人出行安全。一件件、一桩桩、一点一滴都关乎着文明创建的成果,关乎着老百姓的幸福指数。
这样的宜居生活得益于文明创建工作的持续推进,更得益于每个为文明创建工作默默奉献自己的创文工作者。
他们在守护城市文明的道路上,用实际行动擦亮城市文明底色。环卫工人不分昼夜,穿梭劳作在城市的每个角落,用汗水守护着城市的亮丽整洁;“红马甲”志愿者甘于奉献、乐在其中,成为街头巷尾最靓的风景;各社区(村)基层干部舍小家为大家,想方设法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
他们,用脚步丈量城市
他们,用汗水书写担当
他们,用爱心温暖人心
孜孜不倦为文明护航,用汗水和奉献书写新时代文明篇章,他们的努力应该被看见,他们的奉献应当被记住!
近日,市委文明办、市创文办、市城市文明创建中心联合开展2022年十堰市全国文明城市复查考核工作、先进集体及先进个人评选表扬推荐工作。
在2022年中央文明办对十堰市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整改工作复查考核中,城区各单位组织动员广大干部职工和志愿者全力以赴、攻坚克难,共创文明城市、共建美好家园,充分展示了十堰人民的精神风貌和城市文明形象。为总结成绩,激发汇聚更深广的力量积极争创全国文明典范城市,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拟对在2022年十堰市全国文明城市复查考核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及先进个人进行通报表扬。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类别和范围
本次评选类别共分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两类,其中先进集体120个、先进个人400名。
点击下载:2022年十堰市全国文明城市复查考核工作先进集体及先进个人名额分配表.docx
(一)先进集体
先进集体评选范围主要为全国文明城市复查考核工作重点责任单位(含社区)。
(二)先进个人
先进个人评选范围主要为社区干部(含网格员)、公安干警、城管队员、环卫工人、志愿者、一线创文干部等。
点击下载:2022年十堰市全国文明城市复查考核工作先进集体及先进个人评选标准.docx
二、评选原则
(一)坚持面向基层、注重一线。评选要向基层和城市创建一线倾斜,特别要向社区干部、环卫工、交警、城管队员、志愿者等一线人员倾斜,各地各部门推荐的一线人选所占比例应不少于推荐总数的60%。
(二)坚持群众公认、注重实绩。评选着重考察在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复查考核中的现实及实绩表现,确保选准选好实绩突出、精神感人、群众公认的先进典型,成为全市上下长期宣传推介树立的榜样。
(三)坚持统筹兼顾、注重均衡。评选要兼顾不同区域、不同行业、不同点位等社会各个领域的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人员,做到代表性与广泛性相结合。
三、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单位、部门要高度重视本次创建评选活动,精心组织,广泛发动,要把推荐评选作为巩固拓展文明创建成果、助力全国文明典范城市创建的一项重要工作,积极拓宽发现、推荐渠道,严格按标准和时间节点扎实开展推荐评选活动。
(二)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各单位要利用各类媒体,把宣传教育贯穿于推荐评选全过程,大力宣传文明城市创建中涌现出的先进模范和好的经验作法,营造全社会支持参与文明创建的浓厚氛围。
(三)严格程序,注重质量。各地各单位要本着优中选优、宁缺毋滥的原则,严把筛选关,坚持质量第一。做到程序规范,客观公正,着力选树一批看得见、摸得着、学得到、信得过的先进榜样。
各地各单位要认真填写2022年十堰市全国文明城市复查考核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申报汇总表,市直及驻市单位直接报市创文办;区直单位、社会组织由各区创文办汇总后统一报市创文办。
点击下载:2022年十堰市全国文明城市复查考核工作先进集体及先进个人申报汇总表.docx
报送截至时间为9月21日下午6:00前,联系人:市创文办宣教处阳磊,电话:8602439,邮箱:scwbxjc@163.com
编辑:李晓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