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广电讯(通讯员 陶文韬)今年以来,竹山县委巡察机构进一步贯彻落实全国市县巡察工作推进会精神,把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作为巡察重点来抓,着力构建巡察整改、成果运用闭环机制。
增强合力机制,确保巡察建议真落实。巡察发现,被巡察单位某些问题依靠其自身职能难以解决或无法解决,需要其他有关职能部门共同推进整改。对此,竹山县委巡察机构严格落实《湖北省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办法》,增强被巡察单位和有关职能部门合力。2022年第一轮巡察分别向县教育局、县卫健局等单位发《巡察工作建议移交函》9份。要求相关单位与被巡察单位增强合力,按照被巡察单位整改时间节点,同步完成调查研究,制定改进措施,强化日常监管,督促推进整改,确保巡察建议真落实。
细化责任机制,确保整改问题真到位。围绕巡察情况,3个巡察组向9个被巡察党组织和主要负责人分别反馈巡察问题和意见建议。要求被巡察党组织细化责任,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主动扛起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亲自落实、亲自抓。为掐灭纸上整改的苗头,严防巡察整改“走过场”,确保巡察整改落实真到位,反馈会上明确提出“两个严禁”,主要负责人严禁将巡察整改的总责推到单位内部股室,班子成员严禁将整改责任下卸到分管股室。
同步反馈机制,确保巡察成果真运用。2022年第一轮巡察反馈会后,巡察办迅速分类移送,确保巡察成果真运用。向县委、县政府分管被巡察单位的领导分送普遍性、倾向性、突出性问题专题报告,使县领导通过巡察报告更加及时、准确掌握其分管单位的情况。将反馈意见及被巡察单位有关领导班子建设、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干部选拔任用、人才队伍建设、基层党组织建设、干部担当作为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同步移交县委组织部,让巡察成果转化为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建设考核和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将巡察反馈意见、面上问题清单、问题线索、政治生态评估材料移交县纪委监委,为纪检监察机关提供研判被巡察党组织管党治党的重要参考,使其能够更加精准的开展巡察整改日常监督。
编辑:王聪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