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广电讯(全媒体记者 王逸雯 通讯员 盛伟)近日,丹江口市公安局办理了全市首例锚鱼入刑案件。
2021年10月11日,《农业农村部关于发布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用渔具名录的通告》将锚鱼钩等36种渔具列入禁用工具。为坚持不懈推进长江大保护,努力确保库区生态环境及水质安全,丹江口公安分局积极宣传长江禁渔相关法律法规,并与丹江口市渔政综合执法大队创新建立错时巡查、夜间巡逻、便衣侦查、视频巡查等多种方式,保障一库清水永续北送。
2022年9月4日凌晨,一名男子在丹江口大坝下游水域使用锚钩非法捕捞时,被夜间巡逻的丹江口公安分局民警查获,现场扣押锚钩14个、武斗杆1套。目前,张某某因涉嫌非法捕捞一案已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警方提醒:依法垂钓,方能怡情!
编辑:李晓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