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广电讯(全媒体记者 耿吉国 通讯员 郑刚
李准)近日,房县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李兵带领第五检察部干警、未成年人检察部干警,与县妇女儿童联合会副主席张航一起来到红塔镇某村,为小丽和小强两兄妹送去司法救助金30000元。
姐姐小丽读初一,弟弟小强读小学六年级,由于两个孩子还在读书没有劳动能力,外公外婆年事已高且没有经济来源,无力抚养两个孩子,目前由村委会代为监管。为了保障孩子们基本生活,村委会为他们争取了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救助,给予了民政临时救助,同时向学校申请减免了生活费。眼看着9月开学临近,两兄妹入学的学习用品没有着落,害怕失学的孩子在家忐忑不安。
8月,房县检察院未检部门在办案中发现这一情况,及时向第五检察部移送了线索。“关爱未成年人是检察机关义不容辞的责任,不能让孩子们失学,更要鼓励孩子们积极上进,司法救助不仅应救尽救,还应该尽快救助。”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李兵这样表示。为此,他带领办案人员多次深入村委会走访,核实两兄妹情况。村干部作为代理人帮助收集了相关资料,完成司法救助申请,房县检察院在开学前及时将司法救助金发放到位。目前村委会代管司法救助金,引导孩子们正确使用这笔救助款。为了给孩子们营造一个新的生活环境,9月1日,村委会经过集体讨论商议,决定将孩子们送至福利院,他们将在新学校开始新的生活和学习。
2019年以来,房县检察院共救助困难儿童20人,发放国家司法救助金10万余元,为保护未成人身心健康提供了良好的司法保护。
编辑:李晓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