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时我也没多想,现在想想不应该盲目地把银行卡借给别人,现在真的很后悔。”8月23日,十堰市公安局茅箭区分局朝阳路派出所百日行动工作专班成功劝投在逃人员贺某。
经查,7月份贺某在游戏中认识了一名叫阿纯的男生,俩人年纪相仿都喜欢打游戏,很快便成了朋友。7月底,阿纯给贺某打电话称自己在五堰邮电街某酒店,邀请贺某来酒店找自己玩,想到俩人在游戏中是“老铁”,于是贺某来到酒店找到阿纯。
当时见面还有阿纯另外2名朋友,几人在五堰附近吃吃喝喝非常开心,贺某发现不仅在游戏网络中和阿纯聊得来,线下见面后俩人也有很多共同语言。
随后,阿纯说自己的银行卡被冻结了,想借贺某的银行卡转账。贺某想着只是转账而已,自己又不会损失什么,便将自己名下的银行卡借给了阿纯。
事后,几人便去了长沙、邵东市游玩。在这期间,阿纯的朋友说还需要用到贺某的银行卡进行转账,于是单纯的贺某想着与几人都已熟悉了,应该不会有什么事,便将银行卡交给对方进行操作,大概操作了2、3个小时后将卡还给贺某。第二天,几人便坐高铁回到十堰。
然而,就是这次简单的网友见面,轻易地将银行卡借给他人进行操作,却让自己成为沦为在逃人员。在民警耐心劝导下,贺某来到朝阳路派出所主动投案。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为电诈人员作案提供帮助,也是犯罪行为,警方对此严厉打击。广大市民千万不要碍于“面子”“人情”或因蝇头小利,就成为电诈人员的帮凶,走上违法犯罪道路。
编辑:王聪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