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获悉,为广泛推荐评选宣传基层一线的先进人物和感人事迹,营造同心同向、向上向善、共创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氛围,推动文明创建与共同缔造深度融合,积极争创全国文明典范城市,市委宣传部、市委文明办、市创文办、市城市文明创建中心联合开展2022年文明创建“十佳”系列评选活动。
本次评选共分10大类,每类分别评出10名授予“十佳”荣誉称号。其中,“十佳”环卫工由各县(市、区)委文明办推荐2名,市城管执法委推荐4名。“十佳的哥(姐)”由各县(市、区)委文明办推荐2名,市道路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推荐4名。“十佳”社工由各县(市、区)委文明办推荐2名。“十佳”物业员由各县(市、区)委文明办推荐1名,市房地产服务中心推荐10名。“十佳”外卖(快递)员由各县(市、区)委文明办推荐1名,市邮政管理局推荐10名。“十佳”志愿者由各县(市、区)委文明办推荐2名,市志愿服务联合会推荐4名。“十佳”文明引导员由各县(市、区)委文明办推荐1名;市公安局、市城管执法委、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卫健委、市林业局、市行政审批局、团市委、市科协、市商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国资委、市教育局、市房地产服务中心各推荐1名。“十佳”新时代文明实践讲解员由各县(市、区)委文明办推荐2名。“十佳”志愿服务云平台管理员由市直8支志愿服务队各推荐1名;各县(市、区)委文明办、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推荐2名。“十佳”网络文明传播志愿者由各县(市、区)委文明办推荐1名,十堰文明网推荐10名。
市委宣传部、市委文明办、市创文办、市城市文明创建中心会同各主创单位成立评选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创文办宣教处,按照由下至上、层层推荐、分类创评、统一表扬的方式开展评选工作。
按照活动部署,8月25日至8月31日为宣传发动阶段,9月1日至9月15日评选推荐,9月30日前完成总结表扬。
活动要求,各县(市、区)、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层层发动,严格按照评选条件,认真细致做好推荐申报工作,最大范围把事迹突出、群众认可、影响力强的对象推荐上来。要讲好先进事迹,坚持重心下移、面向基层、群众参与的原则,组织人员认真总结提炼“十佳”系列人物的感人事迹,把推荐典型、公众评议的过程变成提高全民文明素质的过程。要学好先进典型,各县(市)区、市直有关单位要组织引导广大干部职工深入学习身边典型的先进事迹,升华精神境界,形成比先进、赶先进、学先进的浓厚氛围,为提升市民文明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争创全国文明典范城市做出积极贡献。(秦楚网 记者 吕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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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董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