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江口市关于有序开放经营场所的通知(第三批)
为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满足市民基本生活需要,从8月22日零时起,对全市范围内部分经营场所实施有序开放。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放的经营类型
1.宾馆、酒店(含餐饮)
2.除暂不开放经营类型外,其他均可开放
二、暂不开放经营类型
暂不开放经营类型主要包括人员密集、空间密闭,容易发生聚集性疫情的景区、景点(不含开放式游园)、影剧院、KTV、网吧、足疗城、诊所、兴趣培训班等场所。
三、有关标准
一是加强对疫情期间红白喜事的管理,对红白喜事要严格执行疫情防控相关规定,落实查验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等防控措施。
二是各经营单位要全面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从业人员和顾客一律佩戴口罩,所有从业人员返岗前必需持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经营期间按照重点人员核酸检测频次要求开展核酸检测。
三是所有经营场所在醒目位置张贴“场所码”,做好环境消杀,严格落实“一扫两核一测”防控措施,保持“1米线”距离,防止人员扎堆聚集。
四是堂食类餐饮加强管理,提供“公筷公勺”,从严从实落实好防控措施,倡导隔桌隔位就餐。
四、有关要求
各镇(办、处、区)落实好疫情防控属地责任,各行业主管、监管部门落实好疫情防控相关责任,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对达不到防疫标准和要求的经营单位给予约谈、整改直至关停。
2022年8月21日
编辑:张红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