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副总离职前侵吞16万元货款当“补偿” 茅箭警方介入

时间:2022-08-18 18:51 来源:秦楚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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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6日,十堰市公安局茅箭区分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接到了一通来自企业负责人王某的不寻常的电话。“蔡警官,感谢你为我们追回了16万货款……”

事情还得从今年6月说起,今年6月底,茅箭区公安分局经侦大队接到了王某的报警,称公司副总曹某利用职务便利,将公司的一批改装车零部件进行变卖,卖得的20余万元直接占为己有。公司多次与其沟通,董某拒不归还,希望公安机关协助处理。

接到报警后,经侦大队办案民警迅速联系被举报人曹某到案接受调查。经过询问,曹某辩解称,变卖零部件是经王某同意的,卖得的钱已经转给公司财务人员5万元,余下的是王某答应补偿其半年的工资,以及过去七年没有支付的五险一金费用。曹某还表示自己也很冤枉,王某曾承诺要送他一套房子作为在公司工作七年的报酬,结果现在倒打一耙。

王某、曹某各执一词,都在为自己辩解,案件陷入了重重迷雾。为了查清案情,办案民警要求两人分别提交佐证材料,同时对涉案公司的会计、仓管员以及那批零部件的买主等关联人员进行走访调查、全面取证。

原来,曹某是2014年4月到王某公司上班的,王某平时无暇管理,都是曹某全面负责公司的采购、管理、生产、销售等。2021年3月,王某授意曹某将公司的一批车辆零配件销售出去,经过多方比价,最终曹某以23.5万元的价格卖出,其中5万元已转给公司财务。后曹某提出辞职,要求将余下的18.5万元作为公司拖欠的4个月工资以及7年的五险一金,王某多番挽留无果。经过计算,曹某的工资加上五险一金,总金额在6万元左右,远远少于其私自截留的18.5万元,加上他在2019年11月还向公司借支了5万元。

面对民警拿出的铁证,曹某放弃了狡辩,垂下头后悔不已。他表示,离职后没有找到合适的工作,想到老板王某以前的承诺,就利用“拖字诀”,一边和王某谈共事多年的情分和自己对公司的付出,一边耍无赖不退钱,就是想从公司多捞点油水。最终,在民警的反复教育、规劝之下,曹某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主动退还了公司16万元。

目前,案件在侦。(秦楚网 记者 杨建波 特约记者 戢子轩 通讯员 陈云娜

编辑:李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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