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日,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最新公告,湖北省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暂时停止线下诉讼活动和关闭诉讼服务中心的公告。
为全面贯彻落实疫情联防联控措施,最大限度减少人员流动聚集,防止疫情传播,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工作要求,现就临时性管控期间我院诉讼服务中心和线下庭审等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自2022年8月15日起,暂时停止本院线下开庭及线下诉讼服务;本院诉讼服务中心暂时关闭,恢复时间视疫情形势变化另行告知。
二、本院各审判、执行部门原计划近期进行的开庭、调查、听证等诉讼活动,原则上改期或调整为网上开庭和网上办理。具体调整情况,请诉讼当事人、代理人直接与办案法官或法官助理联系。
三、暂时停止现场服务期间,有关立案、查询等诉讼服务需求,可通过以下途径实现:
1.立案。当事人、诉讼代理人因纠纷需要立案、提交证据材料的,可通过“湖北移动微法院”微信小程序、人民法院律师服务平台、湖北法院诉讼服务网等线上渠道申请网上立案。
通过邮递方式提交相关诉讼材料,请寄送至:湖北省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收),地址:湖北省十堰市张湾区浙江路66号。邮政编码:442000。
2.查询。可拨打12368诉讼服务热线,查询诉讼活动进程、案件审理等信息。
因疫情防控给您造成的不便,敬请谅解。我们将尽最大努力为您提供安全、便捷的司法服务。感谢您的配合!
特此公告。
湖北省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2年8月15日
编辑:董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