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广电讯(全媒体记者 白孟尧 通讯员 王港)“对上轮巡察反馈的问题,你单位党组采取了哪些整改措施?取得了哪些成效?有什么意见和建议?”日前,竹溪县委巡察办通过与被巡察单位党员干部个别谈话,详细了解巡察整改情况。
为推动被巡察单位落实好巡察整改责任,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今年以来,竹溪县委巡察办组建回访督察组,对未完成十四届县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的43个党组织开展督办检查,紧盯问题整改关键环节,狠抓“老大难”问题整改实效,指导督导137个问题实现整改销号。
督察组通过对比整改台账、现场调阅档案、实地走访座谈,全面掌握遗留问题整改情况,结合各单位职能职责,对问题整改工作再核实、再督办,清查出一批“纸面整改”或整改力度不足问题,责成各单位在规定时间内整改到位。对于客观条件上存在困难无法立行立改的问题,综合评估后,实行长期整改制度,要求责任单位按照整改时间表倒排工期,限期整改完毕。同时,组织被巡察单位干部职工对整改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对整改事项不完整、措施不到位、效果不明显的,提出进一步整改的要求。
“对整改到位的,督促持续抓巩固深化;对整改不够到位的,督促强化措施认真整改;对不整改或虚假整改的,按程序严肃问责。”竹溪县委巡察办主要负责人表示,将围绕上级巡视巡察、专项巡察反馈问题进行核查督办,全面压实基层党组织整改主体责任,以达到巡察一批、整改一批、清零一批的良好效果,进一步提升巡察工作质效。
编辑:陈晓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