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一女子将手机借给“朋友”不料却变成“网逃”

时间:2022-08-08 15:17 来源:平安茅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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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网上交友,人们总是会想到“交友有风险,看人须谨慎”,但在现实交友中,就有很多人放松警惕心,忽略这点。

7月15日,受害人黄某在网上“刷单”被诈骗。经核查,董某有重大作案嫌疑,8月3日贵州绥县警方立即将董某涉案信息上网,列为在逃人员。

嫌疑人董某毕业后在十堰某酒吧打工,7月的某天,一个在酒吧认识的朋友约自己和男朋友到某宾馆房间里打牌,房间内还有七八名陌生男子。

开局一小时后,董某身上带的现金输完了,正准备走时,一名旁观男子很殷勤的点了一千元现金递到她上手称自己有现金先拿着玩,等散场了再还给自己就行。

见男子如此诚恳信任自己,董某没好意思拒绝该男子的好意,接过现金继续玩了起来。大约一小时过后,“热心男子”询问道:“美女,你有银行卡吗?哪个行的?我有个朋友打牌赢了一笔钱,想用你银行卡转一下账。”

起初,董某心生疑虑,并未同意。借钱的男子接着说“美女,帮个忙。你看这样行不,刚借你的现金赢了你只用还我本金,输了全部算我的,好吗?”董某听他这么说,盘算着这真是一笔稳赚不赔的买卖,心动之下就满口答应了,未加思索就把捆绑自己微信的邮政储蓄银行卡及手机号码、支付密码毫无保留的全部告知于对方。

董某结束牌局后,专心致志的旁观男友玩麻将,丝毫没有意识到自己的手机还在“热心男子”的手里,就这样该男子拿着董某的手机连续操作了5小时左右。

直到麻将局结束,董某要回自己的手机,并将一千块钱归还给该男子后就回家了。

8月4日,朝阳路派出所专班民警将董某抓获时,董某不知所措,直到民警告知将其被网上追逃的原因时,董某这才傻了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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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犯罪嫌疑人董某已移交贵州绥县警方,案件在侦。

民警提示

千万不要为一时贪念,就将自己名下的银行卡、手机卡等账户出借、出售给他人!这样不仅助纣为虐,给电信诈骗受害人造成巨大损失,还涉嫌违法犯罪。广大群众要加强自我防范意识,远离电信诈骗陷阱,同时警惕“借卡”“跑分”“刷单”“钓鱼”等情形,不为网络信息犯罪提供帮助!

编辑:张红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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