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日,交管局各大队针对斑马线不礼让行人的违法人,上门开展“敲门行动”。
一大队
8月2日上午10:40分,驾驶人汪某国驾驶鄂FNN161(大货车),在东风大道斑马线未礼让行人,被交警现场查获并依法予以处罚。
当日下午,市公安交管局一大队民警来到驾驶人汪某国所在单位十堰万博物流有限公司,开展“敲门行动”。汪某国现场签订《践行“文明交通”承诺书》。随后汪某国来到五二岗,穿上红马甲,戴上小红帽,参与文明交通劝导。
二大队
8月2日上午9时33分、10时24分,驾驶人刘某军驾驶鄂CTG911、王某华驾驶鄂D18268,在柳林岗斑马线未礼让行人,被交警现场查获并依法予以处罚。
当日下午3:00许,二大队民警来到驾驶员刘某军所在的湖北顺强运业有限公司开展“敲门行动”。
当日下午4:00许,二大队民警对驾驶员王某华开展“敲门行动”。
三大队
7月26日16时44分,司机王某驾驶一辆出租车鄂CTD905在通过汉江路一斑马线时,因不礼让行人被三大队民警当场查获。
8月2日上午,交管局三大队民警来到王某所在的亨运万顺达出租车公司,开展“敲门”行动。
在亨运万顺达出租车公司,面对民警的“敲门”行动,司机王某表示已经认识到自己的错误,现场签订《践行“文明交通”承诺书》,并保证自己以后会遵纪守法,为十堰创文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该公司负责安全生产的负责人在签订安全责任书后表示,将对王某进行停班学习一天的处罚。同时,要进一步加强对员工的管理,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
7月30日22时10分,郑某驾驶一辆小型轿车鄂C9E090,在车城路一斑马线前,因不礼让行人被三大队民警查获,民警给予现场罚款处罚,而郑某是一名公交车司机。
8月2日上午,民警来到郑某所在的单位市城市公交集团二公司,对郑某进行了交通法律法规教育。
“虽然当时开的不是公交车,但作为公交公司的一名驾驶员,一定要时刻绷紧安全这根弦。”面对民警的批评教育,当事司机郑某对他下班后放松要求的行为后悔不已,现场签订《践行“文明交通”承诺书》后表示,以后一定会时时严格要自己。
该公司安全生产负责人也表示,下午将召开全体驾驶员会,通报郑某的不文明违法行为,并要求大家一定要时时刻刻严格要求自己,进一步提高员工的安全驾驶意识。
“交通文明引领城市文明”是全市每一个单位、企业,以及交通参与者的责任与义务。请自觉践行、积极参与、率先垂范,下一个被“敲门”的会是你吗?
文明之“行”,始于“足下”。不管您是司机还是行人,让我们从现在做起,从“文明礼让斑马线”做起,做到:车让人,让出文明。人让车,让出和谐。
编辑:王聪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