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广电讯(全媒体记者 蒋巍 通讯员 戢子轩 张雪婧)7月29日,十堰市公安局茅箭区分局朝阳路派出所对辖区噪音扰民现象进行集中整治,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生活环境,进一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你们使用高音喇叭已经超过了正常分贝,影响到周边居民的正常休息。”社区民警与综合执法办公室人员一起对辖区五堰步行街、香港街等商业街区以及辖区店铺进行走访,对于存在外放音响扰民的情况进行及时制止,以及发放“致五堰步行街商户(门店长)的一封信”,同时向商户普及最新实施的“新噪音法”,让其了解噪音污染危害,消除其“产生噪音不需要负责任”的法律知识盲区,“情、理、法”多管齐下,切实提高群众及经营者的守法意识、环保意识和降噪意识。
2022年6月5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正式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同时废止。新法禁止在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高音广播喇叭,或者采用其他持续反复发出高噪声的方法进行广告宣传。对商业经营活动中产生的其他噪声,经营者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噪声污染。违反规定的,由地方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下一步,茅箭区公安分局将继续加大辖区噪音整治问题,切实解决好噪音扰民问题,给广大市民营造安静舒适的环境。
编辑:张红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