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张湾警方快侦快破,仅用14个小时,就成功破获一起盗窃案,抓获一名犯罪嫌疑人,为受害人追回了损失,进一步优化了辖区的营商环境。
7月23日7时许,市公安局张湾区分局接到市民李先生报警称,自己在车城路经营的一家店铺遭到了盗窃,店内翻动十分明显,损失8000余元现金。一时间商业街的很多店主们都人心惶惶,提心吊胆。
接警后,张湾区警方集中开展案件侦破工作。刑警大队民警结合李先生提供的相关线索围绕现场展开工作。在进一步对案件情况进行分析研判后,民警掌握了嫌疑人体貌特征及逃窜方向,随即扩大侦查范围。
当日下午6时许,当办案民警追踪至茅箭区深圳街某路段时,发现一男子体貌特征与嫌疑人极为相似,民警立即对该男子进行盘查。面对民警的询问,该男子眼神闪躲、表情紧张,当问到当日凌晨的活动轨迹时,男子无法表达清楚,后民警依法将该男子传唤至公安机关接受调查。
经核查,该男子为王某,此前因盗窃曾多次被公安机关打击处理。证据面前,王某如实供述了当日凌晨为图财,经预谋踩点实施盗窃的犯罪事实。
据王某交代,王某今年15岁,初中毕业后,就辍学在家,因父母都在外省务工,无固定经济来源,所以就干起了违法的事情。7月22日晚10时许,王某在十堰城区溜达,四处寻找合适的作案目标,当走到李先生经营的店铺门口时,发现有很多窗户未关,便起了“歪心思”,于是一直在店铺附近蹲守至23日凌晨2时许,趁四下无人之际,从窗户翻进了店铺内,经过翻找,在收银台内找到8000余元现金,后迅速逃走。
王某称自己离开作案现场后非常心虚,徒步走到朝阳路一个桥洞下面睡了一觉,等天亮了,就用偷来的钱购买了一部新手机,还吃喝玩乐了一部分,没想到仅过去14个小时,就被民警抓获了,当场缴获赃款6000余元。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之中,被盗现金返还等后续工作正在有序推进。
张湾警方提醒,广大商家要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对店铺门窗、防盗设备要定期进行检查、维护。结束营业后,店铺内尽量不要存放现金,贵重财物要妥善保管,防止财产损失;如发现店内财物被盗,要及时报警。同时,学生家长应严加管教子女,发现有不良思想和行为习惯时,应及时制止和教育,避免误入歧途。(十堰晚报 记者 罗伟 特约记者 鲍娓娓 实习生 张诗怡)
编辑:张红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