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广电讯(全媒体记者 房华 通讯员 徐明国 卢宇)近日,张湾警方切实强化对电信网络诈骗案件线索研判和破案攻坚力度,循线追踪,重拳打击,成功将涉嫌“帮信”犯罪嫌疑人张某、翁某抓获归案。出售、租赁自己的银行卡、电话卡、身份证或微信、支付宝等网络账户,满以为是“生财有道”,殊不知是因一时贪图小利却走上了犯罪的道路。
虚情假意,“老同学”将自己变成“帮凶者”
3月1日,张某到了该还房贷的日子,但手头上没有钱,于是就通过微信向自己的高中同学舒某借钱,舒某称他最近也没钱,但认识一个人,可以帮忙做信用卡贷款提升额度的业务,还能赚钱,后张某就同意了。
当天下午15时许,张某带上自己的一张银行卡,在张湾区阳光栖谷一停车场见到一位身材偏瘦、留中长发、操广东口音的男子郑某。
与郑某见面后,张某问郑某信用卡贷款该怎么操作,然后郑某就把张某的手机和银行卡要了过去,看到张某的手机上装有农业银行APP,然后把登陆农业银行APP的密码图案改掉了,后郑某用手机和银行卡操作了大约二三十分钟,并下载了“裕农钱包”“复星钱包”等好几个APP。
期间,郑某在张某的手机支付宝、银行APP之间来回切换,用张某的建设银行卡收了钱之后,就往第三方APP上转钱。
在转账操作中,郑某使用张某的支付宝账号准备转账时,张某的手机就接到了“支付宝中心”打来的电话,告知其支付宝转账存在风险,提醒防止被诈骗,但是张某在郑某的引导下,按照支付宝中心的提示,回答“是本人操作”“已知悉”之类的,转账完毕张某的支付宝立即就被冻结了。
当时,郑某告诉张某,称张某的支付宝不经常用,有大额流水后就会冻结,但是只会冻结七天。
为了继续在张某的手机上操作,郑某当即给了张某800元“提成”,后郑某又登陆了张某手机上的建设银行、农业银行、支付宝等APP,每次转账操作时郑某都让张某“人脸识别”,张某看在“提成”的份上没加思索就同意了。
随后,郑某把钱在“裕农钱包”“复星钱包”APP和银行卡、支付宝上转进转出。不一会儿,张某的建设银行卡也被冻结了。
然后张某就质问郑某为什么会被冻结,这时郑某才说他们公司是境外网络赌博的,那个钱是赌博的钱。
这时,张某才感到不对劲儿,拿过手机看了一下账单,发现自己的几个银行卡在郑某操作期间,除了有20000元被冻结外,总共入账11笔,其中最小一笔交易5000元,最大一笔交易60000元,共计交易19.53万元。
一个星期后,张某的农业银行卡也被冻结了。当张某感到后悔时,已为时晚矣。
贪图小利,“好朋友”让自己沦为犯罪“工具人”
4月4日晚上,翁某去朋友郭某家里玩,吃完饭后,郭某说要用翁某的银行卡转一笔钱。由于翁某和郭某平时关系比较好,翁某没有多问,就直接把手机给郭某。
期间,郭某转钱的时候就让翁某用手机“人脸识别”,把钱转到翁某的卡里之后,然后又通过“人脸识别”从翁某的支付宝账户把卡里那笔钱转给了一个叫“露露”的人。
接着,郭某又通过翁某的支付宝,将钱提现到翁某的微信账户里,又用微信把这笔钱转到了郭某的另一个微信号里面。
一番操作之后,郭某就把手机还给翁某,并在翁某微信里留了400块钱作为“提成”, 翁某当时就觉得很开心,想这么容易就挣了400块,也就没有多问。
之后,翁某查了一下自己的账户,发现账户里面转进转出一共交易11600元,并得知郭某操作这些钱是用来网上诈骗和网络赌博。
“我们俩平时的关系很好,当时我想他应该不会害我,而且最后还给我了400块钱,也很划算。后来我知道事情的严重性后,我去找过他一次,郭某说就算是电信诈骗的话那也是我去坐牢喝稀饭。当时我们俩就吵起来了,后来我就再也没有找过他。”翁某说。
直到后来,翁某的农业银行卡被冻结了,当警察给翁某打电话说这件事的时候,翁某才意识到到了事情的严重性,认识自己的做法已经触犯了法律,造成了不可挽回的局面。
目前,张某、翁某因涉嫌“帮信罪”已被公安机关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还在进一步办理中。
警方提醒广大市民,自己的银行卡、电话卡、身份证或者微信、支付宝等网络账户千万不能随意转借或者出售,一定不要轻信所谓“同学情”“老乡情”,当心被不法分子利用!一旦涉嫌“帮信罪”,最终将沦为犯罪的“工具人”,走上违法犯罪之路。
编辑:陆兴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