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达标!十堰首次发布县域跨界水环境质量考核断面结果

时间:2022-06-21 16:21 来源:秦楚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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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市环委会办公室通报我市今年5月份县域跨界水质情况的通报,纳入十堰市县域跨界水环境质量考核的28个断面全部达到考核目标要求,月度达标率为100%。其中,Ⅰ类断面8个,占比28.6%;Ⅱ类断面16个,占比57.1%;Ⅲ类断面3个,占比10.7%;Ⅳ类断面1个,占比3.6%。据了解,这是我市首次发布县域跨界水环境质量考核断面结果。

记者采访获悉,5月底,我市县域跨界水环境质量考核办法(试行)出炉,全市28个跨界断面纳入考核范围。这是十堰为进一步压实水污染防治属地责任,加强上下游协同治理,促进十堰市水环境综合整治和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确保“一库碧水永续北送”所采取的实际举措。

该办法涵盖十堰市全域10个县(市、区),考核指标包括高锰酸盐指数、氨氮、总磷3个。县(市、区)跨界水环境质量实行按月监测评价、按年度进行考核,水质考核目标以当年度十堰市水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实施方案中确定的目标值为依据。设有水质自动监测站的考核断面,采用自动站月均值数据,未设自动监测站的考核断面,采取人工监测。

考核采用评分法,考核结果分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次,90分(含)以上为优秀,80分(含)——90分为良好,60分(含)——80分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其中,因水生态环境严重恶化或突发水环境事件应对不力等相关情况被国家级通报的减20分、被省级通报的减10分、被市级通报的减5分;发生重特大水环境事件的县(市、区),考核结果直接确定为不合格。

据介绍,对因工作不力、履职缺位等导致任期内出境断面水环境质量恶化、水污染问题突出、发生严重水污染事件的,依规追究党委、政府主要领导责任;对未能有效应对水环境污染事件的,以及干预、伪造数据的,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通报要求,虽然28个县域跨界水环境质量考核断面水质均达到考核目标要求,但部分河段水质出现下降,相关属地政府要紧盯问题断面,加强流域污染物溯源监测,全流域、系统性开展问题排查,制定针对性的污染防控和治理措施。(秦楚网 记者 朱江 特约记者 叶相成)

编辑:李晓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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